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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车经营服务新规新年实施拒载甩客故意绕道挨罚

2015-1-5 09:30 |原作者: 李锴 | 评论: 0|来自: 焦作晚报

摘要: 本报讯 (记者李锴) 昨日,记者从焦作城市客运管理处了解到,交通运输部出台的《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2015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规定》详细界定了拒载、议价、甩客、绕道行驶等出租车 ...
      本报讯 (记者李锴) 昨日,记者从焦作城市客运管理处了解到,交通运输部出台的《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2015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规定》详细界定了拒载、议价、甩客、绕道行驶等出租车违法行为。

       昨日,记者从市城市客运管理处了解到,此前我市针对出租汽车的管理一直是依照《河南省道路运输条例》执行的,而新《规定》的内容与《河南省道路运输条例》相比更为明确具体,并且在法律等级上也要更高。

       “肇事逃逸、漫天要价等非法运营的‘黑出租’,是道路交通安全上的一颗毒瘤,施行《规定》后,未取得出租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出租车经营活动的,将处以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城市客运管理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出租车拒载、议价、中途甩客或者故意绕道行驶、违规收费等行为,将处以警告或者罚款。同时,《规定》还给拒载注明了新的含义,除了指出租车司机在得知乘客去向后,拒绝提供服务的行为外,还指司机未按承诺提供电召服务的行为。

       城市客运管理处提醒市民,焦作市有1398辆出租车,6家出租车公司,市民在乘车过程中发现出租车出现各类违规行为,可及时拨打投诉监督电话2625002。一旦查处到有违规行为,将根据《规定》处罚。的力度。
来自: 焦作晚报 ;原作者: 李锴 赵思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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