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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委书记郭庚茂、省长谢伏瞻回复35条网友留言

2015-1-14 13:06 | 评论: 0|来自: 人民网

摘要: 人民网北京1月14日电 (李政杰)昨日,河南省各地针对网友给省委书记郭庚茂、省长谢伏瞻的35条留言做出公开回复,详情如下:【网民留言】我是河南省平顶山市石龙区人;现在投诉平顶山石龙区信访局领导;王留现;在20 ...

人民网北京1月14日电 (李政杰)昨日,河南省各地针对网友给省委书记郭庚茂、省长谢伏瞻的35条留言做出公开回复,详情如下:

【网民留言】

我是河南省平顶山市石龙区人;现在投诉平顶山石龙区信访局领导;王留现;在2012年4月;利用职务之便;在石龙区卫生局为其外甥李亚格非法办理了医疗机构许可证;李亚格现有诊所面积15平方;不付合诊所面积要求;并且资质不全;医生;责任重大;人命关天;但是王留现却不以为然;要求上级领导与以追究依法打击;

答复意见:

经调查李亚格已于2006年5月获得西医士临床执业医师资格,具备行医资质(后附医师资格证),于2014年4月向石龙区卫生局提交申请开办个体诊所,经卫生局审查,具备开办个体诊所条件并与2014年5月向其发放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号:410404018。李亚格诊所所在的位置,由于2014年10月份村级道路扩建使其部分诊所房屋被拆除,现只剩余20平方米,不符合诊所房屋标准。卫生局于11月17日下发了整改通知书,给予3个月的整改时间。王留现现任石龙区群众工作部副部长。诊所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是由卫生局根据《医疗机构管理办法》所颁发的,与王留现本人无关。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关心和支持,您对我们的办理结果是否满意?如有什么意见,请与我们联系(电话:2527166)

【网民留言】

请领导明查叶县环保局存在问题、1严重拖欠上班人员工资2.工作人员48岁可退休可每年新进人员都20多人、与国家政策相背而行新进人员局长说了算,现有人员2百多人严重超编,有30多人吃空响,3现有人员工资很低其他单位调工资多多次了,可环保局就是不调说没钱,可领导花钱如流水。望检察、纪检部门严肃查处。

答复意见:

经调查,(一)关于反映叶县环保局严重拖欠上班人员工资问题。通过查阅叶县环保局人员工资表,叶县环保局人员工资(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发放情况为:基本工资发放到2014年11月,绩效工资发放到2014年9月,绩效工资发放不及时。针对叶县环保局人员绩效工资发放不及时问题,已责令叶县环保局做出整改,并及时向干部职工发放绩效工资。 (二)关于反映叶县环保局工作人员48岁可退休,每年新进人员20多人,与国家政策相背而新进人员局长说了算,现有人员200多人严重超编,有30多人吃空饷问题。叶县环保局是叶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之一,局机关核定行政编制15名,事业编制1名,现实有干部职工13人;叶县环保局所属事业单位两个:一是叶县环境监测站,核定事业编制52名,现实有干部职工51人,二是叶县环境监察大队,核定事业编制106名,现实有干部职工105人。叶县环保局不存在人员超编问题。 通过查阅叶县环保局人事档案,叶县环保局新进人员情况为:2010年至2014年叶县环境监察大队共进36人,这36人均为指令性安置的退伍军人,身份为合同制工人。叶县环保局不存在违规进人问题。通过查阅叶县环保局人事档案,叶县环保局退休人员11人,年龄均在60岁以上,不存在48岁可办退休的问题。叶县环保局严格执行上下班签到制度,定期统计人员出勤情况,在调查中没有发现吃空饷人员问题。 (三)关于反映叶县环保局现有人员工资很低其他单位调工资很多次了,环保局就是不调说没钱,可领导花钱如流水问题。叶县环保局所有人员的工资已按《河南省人民政府转发人事厅、财政厅关于河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三个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06〕74号)、《河南省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实施意见》、《河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调至2014年1月,与全县其它机关事业单位同步,绩效工资也与全县其它机关事业单位同步调整,不存在拖延调资问题。 反映叶县环保局领导花钱如流水问题,通过查阅叶县环保局2014年1—10月账目,未发现公务支出违规现象。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关心和支持,您对我们的办理结果是否满意?如有什么意见,请与我们联系 (电话:13513753185)

【网民留言】

领导好!我叫姚清,是罗山县电影公司退休职工。罗山县文化局2011年5月报经罗山县政府批复同意,按照予政办(2004)77号文件将县电影公司由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按照文件第五条(文件第10页)\"关于人员分流安置”的规定,“工龄30年或工龄2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的可以提前办理退休手续”。2011年5月单位转制时,我工龄32年,年龄47周岁,可是文化局没有按照规定给我办理提前退休手续,导致我退休金每月少领300余元。自今年6月发现这个事情后一直奔波到现在,县市领导相互 推诿,一直不予解决。怎么办?请郭书记给指条路。

答复意见:

经罗山县委调查,县文化局按照豫政办[2004]77号文件对电影公司进行改制,对符合文件规定的人员全部落实了相关政策。在执行政策期限内,至2008年12月31日,网民工作年限共计28年,年龄是44岁,不符合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含5年)的要求,同时,也不符合工作年限满30年提前退休的条件。因此,其申报办理提前退休手续没被审核通过。

【网民留言】

郭书记您好,我向您反映一个事情,2008年12月份的违法建筑在二七区和侯寨乡两级执法部门牵头下被强拆,但是这个违法建筑前几天又重新盖了起来,郑州市二七区侯寨乡八卦庙社区5组与7组交界处向西通往上阎垌社区的路上,紧邻垃圾场有一处仓库,2008年12月底凡是被卫星定位拍下的违法建筑都拆除了,这个仓库也不例外。但是前几天这个仓库又重新加盖房顶,拉围墙,下钢筋笼,要对此违法建筑进行大规模建设,我向有关部门举报后给我回复内容是停工通知已下,三天内拿不出手续就强拆,今天已经过去几天了违法建设不但没有停止反而有水泥罐车在院里铺设地坪。包村领导,以及村委领导对其违法建设行为缺视而不见,听说该违法建筑是和村委领导关系好的人盖得所以才没有被拆除,天理何在,2008年就定性的违法建筑现在却依然在建设中,执法人员不去执法,希望郭书记能为我们这些老百姓做主,调查出事情的真相,换我们一个公道。

答复意见:

网友你好,经查,侯寨乡八卦庙社区向西通往上阎垌社区的路上原有一处仓库,因长久未用,顶棚破损严重,仓库负责人在原有的仓库上加盖了顶棚。2015年1月4日,侯寨乡已组织执法人员对此处违章建筑进行了强制拆除。

【网民留言】

海棠投资郑州分公司在郑州会展中心玉米楼12楼设办公室骗取全省甚至全国投资者投资金,涉案金额上百亿,营销模式采取的是传销式模式进行高息非法集资,他们给客户月息三分,实际月息能拿到4分和5分,会给郑州的社会安定团结带来非常大的隐患,建议公安部门尽快将其查处,挽回投资者损失。

答复意见:

网友你好,经查,海棠投资发展(上海)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显示地址为郑州市郑东新区CBD商务内环路北艺术中心东1号楼12层1208室,其实际办公场所为1201、1207、1208房间,公司在职人员15名。 民警对上述办公场所进行走访过程中,未发现向其索要资金的人员和情况。其负责人魏某表示,公司的主要业务为珠宝回购,向老凤祥、老庙黄金等企业提供珠宝原材料。 民警已当场要求该公司所在地科瑞物业,密切关注相关情况,如有异常当及时告知公安机关。

【网民留言】

郭书记你好!我是登封市大金店人,你个普通农民家庭,我们是2012年在登封市唐庄乡第一批同心工程A区包的水电工程只包工不包料.在干的过程中开发商一直都没给什么钱,都是说你们干政府的活怕什么啊,先干着等乡政府批钱下来了一次给你们把欠款解决清楚.到2013年完工.工钱就给我们解决了3分之1,后来我们多次找开发商开发商说是政府没给我们拨款.我们也没办法给你们解决啊.后来我们又去找了乡政府,唐庄政府告诉我们说开发商就没垫多少钱下来都是政府垫钱盖的楼.他们就这样一直推来推去.直到2013年年下了我们去了登封市信访办通过信访办和政府的人员沟通过年时间给我们就解决了1万块钱,一直到现在马上2014年快过完了还是一直推.我们的钱也不多只是包工全是血汗钱.望书记关心一下帮我们农民工们把血汗钱要回来.在此万分感谢您!

答复意见:

网友你好,留言反映的同心工程系唐庄乡中心社区A区建设项目,于2012年6月开工,2013年8月竣工,由河南百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盛公司)负责开发,经公开招投标,工程由河南裕华建设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裕华公司)中标,项目负责人李某。留言反映拖欠工资问题,系裕华公司拖欠韩某、景某等人工资(两人为该工程水电安装项目负责人,于2012年在A区工地施工)。 经查,韩某和景某虽在A区工地负责水电安装,但均不能出具与裕华公司所签的劳务合同或者劳务结算凭证,同时,李某一直以百盛公司拖欠其工程款为由,造成韩、景二人被拖欠工资数额无法认定。2014年5月5日,裕华公司以工程纠纷为由,向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百盛公司,目前案件正在办理当中。待案件判决后,登封市人社局和唐庄乡将及时督促协调裕华公司清算拖欠的工人工资。 下一步,市人社局和唐庄乡将安排专人跟踪案件审理进程,并及时督促该公司将拖欠工资支付到位;同时,加大辖区内拖欠工人工资问题的排查力度,一经发现,及时处理,确保稳定。

【网民留言】

郑州电厂路北环托斯卡纳小区楼北边东边,本来有块空地一直作为业主的停车场,最近市政施工建设街心公园大家都很高兴,可是不知道哪里来了一群人把小区四周的地都用水泥墩,隔离桩给封起来,封起来的地方圈地开始收停车费,白天5块晚上10块,小区业主停一个月就要450块钱,比东区地下停车场都贵。整个小区的消防通道全部被占用,进出小区通道被挡,电动车都出不去,三环边上,还不是商业区,这个停车场明显就是对着托斯卡纳小区业主圈的,不知道这个非法停车场背后老板是谁,但是也太厉害了,为了自己利益能侵权4000户业主利益,希望有关部门能调查下看看这个停车场是否是合法的,如果停车场合法收费标准是否合法

答复意见:

网友你好,经了解,郑州电厂路北环托斯卡纳小区楼北边的停车场是彩虹停车场,有郑州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颁发的《郑州市机动车停车场许可证》郑停许字(2014)0043号,停车位数量为158个,有停车场标志牌和机动车停车收费公示牌。 托斯卡纳小区楼东边的停车场是托斯卡纳小区广场停车场,有郑州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颁发的《郑州市机动车停车场许可证》郑停许字(2014)0068号,停车位数量为158个。有停车场标志牌和机动车停车收费公示牌。如有疑问请直接拨打郑州市停车场管理中心电话(0371- 65922891)进行咨询。

【网民留言】

郑州市中原区航海西路小学西边有个《欧丽浴池》,常年在偷偷使用燃煤锅炉,很隐蔽。他们还在与小学的中间违法打井抽取地下水。使用燃煤锅炉一是对在学校的孩子是个威胁。二是污染环境。三用小燃煤锅炉和私自打井抽取地下水都是违反国家政策。希望郭书记百忙之中对该事情关注一下。

答复意见:

网友你好,经查,欧丽浴池原属欧丽集团职工浴池,无证,现对外承包,确实存在使用燃煤锅炉现象。现郑州市水务局监察大队已于2015年1月4日下达书面责停通知,要求其暂停使用、封井;中原区环保局监察大队已口头要求其暂停使用、拆除锅炉;目前中原区行政执法局已开始着手对锅炉进行拆除。

【网民留言】

2014年12月23日,我是郑州市中原区郑上路与西三环交叉口晚晴山庄2号楼4楼东户居民。中原区柿园村拆迁指挥部在拆迁协议未签的情况下,强行野蛮拆楼,家里的所有东西被掩埋在废墟里,在拆迁过程中,还打伤我们夫妇。打110,不能及时制止这种违法行为。目前我们居无定所,一家人在寒冷的冬天挨饿受冻。作为普通百姓,请求党给予关怀,打击这种违法行为,还我们一个说法……。

答复意见:

网友你好,晚晴山庄位于西流湖街道辖区内,拆迁工作由柿园村拆迁指挥部负责。该居民楼集中拆迁前仅剩一户居民,工作人员目前正联系此住户签订协议。关于留言反映拆迁中对人身造成伤害的情况,经调查,并不属实。拆迁时该住户家中物品已另行存放,如有部分物品被掩埋会按照拆迁附属物条款进行赔偿。目前指挥部已派工作人员与其联系协商解决。

【网民留言】

本人在驻马店70生活馆购买房屋一套,房子建好后几年以来开发商一直不给办理房产证。 购买的时候考虑到房子属于是驻马店市的棚户区改造工程觉得比较有保证 交房后才发现物业乱收费,开发商联系不上,(开放商是驻马店安合房地产有限公司)房产证迟迟办不下来,我们举全家之力购买的房子得不到保障。希望省政府能及早帮我们解决这个问题。感谢!

答复意见:

您好! 您的留言已收悉,感谢您对我们的信任!对您的留言高度重视,现将具体情况反馈给您: 经查:驻马店市安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70生活馆项目于2009年开工建设,2012年6月6日驻马店市安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市国土资源局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其后续的《用地规划许可证》等相关手续未办理。因该项目未取得相关手续即开工建设,2013年被市集中整治“双违”办公室列为“双违”项目,目前正在 整改。 如果您在以后的生产生活中有什么困难和问题,请向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反映,我们将为您提供有效的帮助。

【网民留言】

尊敬的郭书记你好:我是鹤壁市浚县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项目,黎阳社区一期1至8号楼负责人。2014年5月26日工程进行到地上4层,局部六层。开发商未能支付工程款1850万元,期间曾多次找领导解决,开发商和政府相互推诿无果。至今已停工六个月给我造成了巨大损失。马上就要过年我要面对几百个工人的工资和材料款。希望领导能在百忙之中能给予解决。

答复意见:

经调查,该网民于2013年10月份向项目开发商鹤壁市绿地置业有限公司承包了1至8号楼基建工程,因项目开发商出现资金问题,至今拖欠该网民1500万元工程款。黎阳办事处正积极协助该网民通过法律程序或劳动仲裁维护权益。【网友留言仅代表作者个人意见,不代表本网站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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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人民网 ;燕子同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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