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市民政部门获悉,去年新乡全市累计发放城乡低保金33968.5万元,其中城市低保金14705.7万元,农村低保金19262.8万元,有效保障了20.6万城乡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 据介绍,为确保符合低保条件的群众及时享受低保,充分保障低保对象的基本权益,新乡通过加强资格审核、健全社会监督机制等措施,有序推进城乡低保金发放工作。新乡市民政局负责人说,为帮困难群众排忧解难,新乡去年继续适当提高了城乡低保保障标准、补差标准。其中辉县市从去年9月起再次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城市低保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月3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420元,农村低保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年18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2300元,保障水平为全市最高。 截至去年12月底,新乡全市共有城市低保对象2.5万户、5.1万人,累计发放城市低保金和各项补贴14705.7万元;截至去年第四季度末,新乡共有农村低保对象11.7万户、15.5万人,累计发放农村低保金19262.8万元。
来自: 新乡网 ;原作者: 赵改荣 赵思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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