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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全市城乡低保标准10月起提高

2014-8-28 08:38 | 评论: 0|来自: 洛阳网

摘要:   昨日,洛阳晚报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我市将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农村五保供养标准,新标准将从今年10月1日开始实施。其中,城区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350元,各县(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 ...

  昨日,洛阳晚报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我市将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农村五保供养标准,新标准将从今年10月1日开始实施。其中,城区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350元,各县(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2040元。

 

  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此次标准调整是在全省未统一提高标准的情况下,由市、县两级财政自筹资金,提高保障标准及补助水平的。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农村五保供养标准的提高幅度,主要依据困难消费群体平均消费水平的增幅来确定。

  补助金发放严格实行资金专户管理,严禁挤占、挪用、截留等情况出现。(见习记者 潘立阁 通讯员 华国辉 董华武 高燕福)

来自: 洛阳网 ;不离;不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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