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席全国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的全国政协委员、天津大学教务处处长张凤宝表示,农村是污染问题的“痛中之痛”,一些地方政府追求短期效益将工业污染转向农村,进而造成村庄附近河流、农田、土壤和地下水严重污染。(3月11日《今晚报》) 当前,“垃圾围村”已经成为农村发展之痛。与此相对应的是,目前《农业法》及《农业技术推广法》都只对农村环保做了原则性规定,却未对农村生活环境污染防治、农村生态补偿机制等进行明确规范。3月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要坚持“三农”重中之重地位不动摇,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让农业更强、农民更富、农村更美。其中特别提到,“以垃圾、污水为重点加强环境治理,建设美丽宜居乡村”。这给了亿万农民更多希望,也得到了全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广泛赞同。 实际上,关于不断改善农业基础条件及农民生产生活条件等有关内容,中央“一号文件”每年都有涉及,但实施起来却非易事。不少地方的农村过多重视了生产发展,对环保缺乏足够重视和有效投入,使曾经简单俭朴的“美丽乡村”变了样,影响到农民的生产生活质量。 我们注意到,国家有关方面确实正在试图改善影响“三农”发展的诸多问题,尤其是农村环境改善问题已经日益重视,中央和国务院整治的决心和力度在不断加大,整治的手段在不断丰富,加之将不断加大财政投入,无疑是利好的消息。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农业更强,农民更富”正在日益变成现实,但如何让“农村更美”,还有太多的事情要做,期待着新一年更多的地方从“农村美”变成“农村更美”。因为只有这样的农村,才是真正的“美丽宜居乡村”,才是亿万农民心中的“中国梦”。
来自: 光明网 ;燕子同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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