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当时代使命 强化权益保护 年一度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新《消法》)实施,也已满一周年。那么,在经济新常态的背景下,我省工商、质检等相关职能部门,去年以来如何围绕构建和谐、诚信的消费环境担当起自身的职责,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此,本报记者“对话”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记录我省相关职能部门在质量工作上的改革发展成就。敬请关注。 推动“三个转变” 加快迈向质量时代 ——访省质监局副局长傅新立 记者:去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南考察时强调:“推动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转变、中国速度向中国质量转变、中国产品向中国品牌转变”,这为提升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指明了方向,为建设质量强国规划了路径。当前,在我国经济步入新常态的背景下,如何把握这个重大历史机遇,担当历史责任,推动“三个转变”,促进我省质量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傅新立:今年,我省质监工作将以提高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打造“放、管、治”三位一体质量提升格局为重点,深化质监改革,推进依法治监,夯实质量基础,强化创新驱动,坚定遵循“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监”的总体工作思路。 今年,要持续推进质量强省建设,加快迈向质量时代。全面加强宏观质量管理,大力实施品牌培育与提升工程,加快构建质量共治格局,鼓励社会各界加强社会监督、参与质量治理;主动融入平安河南建设,切实守住安全底线。既要维护消费品安全,也要维护特种设备安全;全面贯彻省委《战略纲要》,全力服务发展大局。服务“三大”战略规划实施,服务转方式调结构扩需求,服务“美丽河南”建设,2015年,确保完成300家用能单位的能源计量审查工作,争取完成低碳和能源体系认证20个以上,并严把市场准入关,开展燃煤工业锅炉能效普查工作,大力推动“美丽河南”建设。 记者:在过去的一年里,省质监局在开展执法打假、维护消费者权益等方面是如何积极作为的?都取得了哪些成效? 傅新立:2014年,全省质监系统把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农资、建材、汽车及配件等作为执法重点,组织了“质监利剑”等5大战役,主要围绕农资执法打假等9个专项行动开展工作,全省质监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109977人次,检查单位(企业)25520个,查办案件4621起,查获案件货值9529万元,查办大案要案82起,捣毁窝点124个,移送公安机关33起,没收假冒伪劣产品货值793万元,挽回经济损失2887万元,极大维护了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记者:2014年,我省质监系统以建设质量强省为目标,推动全省质量总体水平持续提升,质量安全形势平稳向好,服务发展成效更加显著。那么,今年全省质监系统执法打假工作的重点是什么? 傅新立:2015年的执法打假工作,将以深入开展“双打”和“质检利剑”专项行动为重点。具体是,开展以农资、建材、儿童用品、汽车配件、特种设备为重点的专项执法打假行动;抓好产品质量重点区域整治工作;开展跨区域联合办案,着力查办大案要案;强化执法与服务并举的理念,抓好打假扶优工作,努力做到查处一个案件,治理一个区域,规范一个行业,发展一个产业;履行缺陷产品召回相关职能;加强12365建设,及时处理好各类举报投诉,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加快建立健全应急处置突发案件快速反应工作机制,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加强依法行政,牢固树立“一切行为必依法,所有程序要合法”的观念,坚持依法行政,有案必查。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记者:做好新时期的质量工作,加快迈向质量时代,省质监局将采取哪些新举措? 傅新立:当前,要不断强化责任意识、宗旨意识、创新意识和民本意识,不断提升执法理念;进一步抓好 “质监利剑”等专项行动,要注重提高办案质量,积极办理政府重视、社会关注、贴近民生和有影响的案件;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提高素质能力,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等形式,对执法人员进行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严格依法行政,在规范执法行为上下功夫;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加强执法打假长效机制建设、督察督办机制建设等。 同时,推动建立多元共治假冒伪劣问题的工作格局,通过建立健全稽查建议书、约谈、承诺等制度,构建社会积极参与执法打假工作的平台,大力推进技术执法,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在加强执法工作宏观管理上下功夫,进一步做好新时期的执法打假工作。 携手共治 着眼消费维权新常态 ——访省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王中胜 记者:新《消法》已正式实施一周年。过去一年,省消协在贯彻新《消法》、维护新权益、履行新责任中做了哪些工作?取得了怎样的成果? 王中胜:2014年,省消协成功承办了中消协2014年第1期新《消法》培训班。培训大大提高了参训人员对新《消法》的重要认识。此外,以“新《消法》、 新权益、新责任”主题为工作主线,认真制订活动实施方案,联合省内主流媒体,大力开展新《消法》宣传教育活动。参加了“消费与关注——责任媒体为诚信保驾护航”主题活动新闻发布会,开展送新《消法》进校园、进社区、进市场活动。过去一年,省消协共发放新《消法》学习指导手册1000余册,宣传画800余张。 省消协还开展了两季“马上维权行动”,对热点难点问题进行集中整治。通过印发相关通知,联合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消费者协会,对反映比较集中的“霸王合同”及侵权案例进行共同征集,形成全省联动。针对消费者反映的房产中介、家政服务、电信服务、预付式消费等方面存在的侵权问题进行集中梳理,并针对电信领域常见的问题,约谈了省移动、联通和电信三大运营商。在第一季活动中,共接听、接待消费者来电来信来访投诉121件。两季维权行动的举办,有效维护了消费者的利益。 记者:加强对消费的教育引导十分重要,省消协在发挥自身社会监督职能,进一步强化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上采取了哪些行动? 王中胜:针对不同时期和季节的消费特点、热点,省消协适时发布警示、提示,还举办了汽车消费教育大讲堂,相关负责人和法律专家就汽车消费纠纷及维权现状、相关法律法规等方面的问题,进行了交流座谈。另外,发布了新《消法》实施以来的投诉情况和热点分析,并组织企业参加评选“2014年中国中部最受消费者喜爱农产品品牌”。同时,省消协还开展了“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大力开展诚信宣传教育,督促企业诚信规范经营,不断提升服务质量。 记者:今年的“消费维权年”主题是“携手共治,畅想消费”。“共治”强调多部门的共同责任,在新常态下,省消协如何调动多元力量帮助消费者维权? 王中胜:在依法治国的新常态下,消费维权也要呈现新局面,这一新局面就是“社会共治”。“社会共治”需要社会多方面力量共同参与,具体要做到:行政部门继续强化执法监管力度,媒体要加强新闻监督,消费者维权意识要继续提高,大型企业也要在消费维权上给予重视。 目前,省消协正围绕“社会共治”不断努力。首先,组建了河南省消费者协会消费维权志愿者队伍,组成成员有专家、学者、行业组织、普通消费者、社会各界的专业人士等,今年,全省消费维权志愿者有望达到近万人。其次,成立了省消协法律事务顾问团,成员包括律师、法学专家、法院厅长等,为消费侵权案件的调解和起诉提供便利。 下一步,我们要大力进行队伍建设。今年,省消协将进行换届,换届过程中要将公检法、媒体、律师等各界人士纳入理事会,通过共同努力,携手共治,解决复杂消费纠纷,帮助消费者维权。 转变政府职能 激发市场经济活力 当前经济新常态之下,新《消法》正式实施已满一年,我省工商系统积极推进各项工商制度改革效果显著,既充分发挥政府职能,以“有形之手”优化市场竞争环境,又充分引导市场发挥主体作用,不断激发我省的市场经济活力,有力促进了河南经济发展和中原崛起。 充分发挥职能 推进结构深度调整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在消费需求、投资需求、生产能力和产业组织方式、市场竞争特点、资源配置模式及宏观调控方式等方面都有着趋势性变化。对此,省委经济工作会议更是要求准确把握我省发展所处的历史地位,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 “面对新常态,关键是要找准工作定位,充分发挥职能。”消费者权益保护处处长翟小铁告诉记者。工商系统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中至关重要,深入推进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各项改革是保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关键。 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2015年将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优化监管方式,为各类市场主体健康发展营造宽松便捷环境。其次,要着眼调结构,对促进发展的产业、行业优质服务鼓励支持;对招商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跟踪服务,悉心指导;对限制类、淘汰类的行业给予帮助服务。此外,要惠及民生,改革消费维权体制机制、改革商标维权体制机制,做好各项改革工作的总体设计,强化统筹协调,既要把牵头负责的工作组织好、落实好,又要积极参与、配合好相关部门的工作。 激发市场活力 深化商事制度改革 商事制度是市场经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持续推进商事制度改革,是激发我省市场经济活力的关键。推进商事制度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先手棋和突破口,工商系统承担牵头责任。 省工商局相关负责人向记者介绍,2015年我省工商系统工作,面临着市场主体增量和市场主体需求变化多样的双重压力,要全面提高注册登记的效率,落实注册便利化政策、先照后证政策、全程电子化政策、“一照一号”政策。认真研究市场主体简易注销实施办法,试行对个体工商户、未开业企业以及无债权债务企业实行简易注销程序,着力构建便捷有序的市场退出机制。 “小微企业是市场经济中最具有活力的组成部分。”翟小铁表示,要促进小微企业的健康发展,首先要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加强同金融企业的战略合作,为创业人才发展和小微企业提供信贷支持。其次,开展小微企业的跟踪分析,深入研究小微企业创设和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编制我省小微企业发展报告,分类对小微企业提供政策指导。启动编制小微企业名录,推动建立相关部门的联动机制,提高草根创业热情。 为民着力 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 消费维权在工商系统工作中占有重要比重,过去一年,我省在“中原红盾”行动、构建以信用监管为主的新型市场监管体系等方面,都取得了突破性成就。 “强化消费者维权,建立高效的投诉渠道是关键。”翟小铁表示,今年,工商局会进一步整合河南消费维权信息网,改变消费维权的碎片化倾向,形成12315、互联网、微信、移动互联通讯等多种渠道提高消费维权效能。 此外,省工商局的相关负责人表示,应充分发挥政府部门、行业组织、研究机构、专家学者、新闻媒体以及其他维权组织的作用,主动搭建消费维权社会平台,努力建立企业自律、消费者参与、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消费维权“社会共治”新机制,引导经营者建立消费维权承诺、侵权责任赔偿等制度,指导行业协会制订售后服务标准指南。 改革监管两不误 食药安全有保障 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提出了明确的改革和建设任务。今年两会,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也多次提到食品安全问题,表明政府对食品安全问题的高度关注。 2014年,省食药监局一手抓改革,一手抓监管,既实现了改革过渡的平稳有序,又实现了监管业务的提质增效,确保了食品药品安全。 体制改革取得成效 保障体系逐步完善 2014年是全面深化改革元年,省食药监局也处于体制改革过渡期和机构运行磨合期,一年来,省食药监局在体制改革领域初步建立了统一权威、分级管理的监管新体制。 记者了解到,目前,省级改革任务已经顺利完成,组建了新的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完成了职能整合与人员交接,细化了机关内设机构的主要职责。通过竞争上岗、双向选择、岗位轮换,对机关干部进行了调整,优化了干部队伍的年龄、知识和专业结构。市县改革也取得了实质性进展。 “改革让监管执法力量得到了充实和加强。”省食药监局局长朱长青说,“我们成立了省食品安全监督局,组建了省食品安全监督举报中心,目前都已经完成组建并履行职能。此外,我们积极推进简政放权,省局承接监管职责6项,取消4项,整合6项,下放4项;我们建立了权力清单制度,梳理行政职权295项,编制并主动公开了行政职权目录和权力运行图。” 2014年,我省食品药品保障体系建设也取得了好成绩。“技术支撑能力显著提升,信息化建设加速推进,经费保障力度明显加大,法规制度进一步完善。”朱长青说。 我省口岸食品药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中心项目,已于去年12月31日在郑州航空港区正式开工,项目建成后将具备药品口岸资格,成为我省乃至中部地区一流的检验检测中心。此外,在信息化建设方面。我省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平台项目被国家总局列为省级试点和省政府“政务云”建设首个重大项目。全省餐饮食品安全电子监管系统和药品GMP认证系统建成并投入使用。 监管成效显著 创新监管能力 2014年,省食药监局强化源头治理、全程控制、集中整治,并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食品药品安全得到了有效保障。 在推进治理整顿方面,省食药监局针对乳制品、肉制品等重点产品,农村地区、学校周边等重点区域,组织开展了食品市场整治“夏日行动”等10多项专项整治行动,消除了一大批安全风险和突出隐患;在强化日常监管方面,省食药监局严格实施行政许可和质量认证,加强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共完成食品抽检3.4万批次、药品抽验1.2万批次,继续推进餐饮服务量化分级管理和“透明厨房”活动;在严惩违法犯罪方面,省食药监局开通了省、市、县三级12331投诉举报电话,及时受理处置举报8500余件,2014年全年共查处各类违法案件2.9万件,案值1.2亿元,移送司法机关402件,有力震慑了违法犯罪分子。在应对突发事件方面。省食药监局实施食品药品安全重大信息直报制度,完善省、市、县三级舆情监测系统,妥善处置了上海福喜过期肉、学校集体食物中毒等多起食品安全突发事件。 “今年是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建设保障体系、提升监管能力的开基立业之年。”朱长青说,“我们将更加注重创新监管模式,加强食品药品监管。随着形势的发展变化,我们要深入研究食品药品领域未知风险、人为风险、衍生风险交织共存的新特点,创新监管模式,改进监管方法,加强食品药品监管。” 针对目前的监管模式,朱长青表示,一要主动查找隐患,推进事后查处、被动式监管向主动排查、预防为主转变。二要关口重心前移,推进重视终端产品监管向生产经营全过程监管转变。三要统筹各类资源和手段,推动监管方式由分散化、碎片化向集成化、系统化转变。
来自: 中原新闻网 ;原作者: 河南省经济报记者 燕子同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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