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成立平顶山市公路路域环境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平顶山市公路路域环境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二是自2015年起,每年3月至6月,对我市境内的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县道、乡道及两侧可视范围内影响路域环境的区域,定期开展公路路域环境专项治理活动,实现公路路域环境“八个无”。三是交通运输部门、公安部门和各乡(镇、街道)将相互配合,重点拆除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的违章建筑、构筑物及废弃建筑物;清理公路控制区以内的垃圾、物料、加水洗车点、临时摊点、作坊等;拆除公路用地以内未经许可设置的标志、标牌、龙门架和私设电杆、私拉电线等;严查货运车辆拉运物料冒尖冒顶、敞蓬及抛、洒、遗、漏污染公路现象;将占道经营的集市贸易、摆摊设点清理出公路用地,规划到集市贸易专用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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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和讯网 ;燕子同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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