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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门槛再降

2015-5-7 18:51 | 评论: 0|来自: 濮阳网

摘要: 5月6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消息称,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和我市《关于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 ...
     5月6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消息称,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和我市《关于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即日起,我市进一步放宽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条件,缴存职工申请第二套普通自住房(指多层或高层成套住宅,不含精装修住宅,公寓式住宅及独栋、联排等别墅型住宅,下同)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对其家庭成员名下现有住房的房型、面积将不做限制。

    此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曾发布公告,放宽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但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发放对象,仅限于名下现有住房为普通自住房的缴存职工申请家庭,且贷款用途仅限于购买改善居住条件的普通自住房。新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取消了申请对象名下现有住房必须是普通自住房的限制,对住房的房型、面积不做限制,进一步降低了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门槛。
 
    同时,购买首套住房申请贷款的家庭,若所购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90平方米且符合普通自住房规定,在综合各项因素计算可贷额度时,可不受当地单笔最高额度限制。购买自住房不超过5年的缴存职工,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其配偶、父母、子女可同时申请提取,但提取总额不超过房价总额。户籍不在我市辖区的缴存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可申请一次性销户提取。
来自: 濮阳网 ;张亚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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