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公安局交警支队自6月26日至今年年底,在全市交警系统开展集中整治无牌、假牌、套牌等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严禁公务用车使用套牌、不挂车牌,严禁民警个人车辆使用套牌、不挂车牌。 6月26日至7月1日是开展集中整治无牌、假牌、套牌等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自查自纠阶段。 对本单位所有的公务用车和民警、协警、文职人员和家属、子女个人车辆要摸清底数,登记造册,如实填写《公务车辆统计表》和《民警个人车辆统计表》。并于7月1日前将电子档分别报支队纪委督察部门备案。 对不符合规定的无牌、无证、套牌、假牌和使用临时号牌车辆,在本阶段内自行整改。要责成存在使用假牌、套牌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民警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好上牌、报废或其他消化工作,不挂车牌的要责令悬挂车牌。 7月1日至12月1日是督察整治阶段 为此支队成立集中整治行动督察组,对全市交警系统的民警、协警、文职人员和家属、子女使用无牌、套牌、假牌等交通违法行为开展不间断的督导检查,督导检查情况实行定期通报。
来自: 商丘网 ;孫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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