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驻马店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驻马店市实行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全市各级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环境监管责任,全面推进驻马店市环境监管执法法治化,确保环境监管全覆盖。 据介绍,该方案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为重点,通过推进环境监管网格化实施,在全市形成各级党委政府负总责、相关部门共同监管、片区责任到人、工作任务具体、信息反馈流畅、奖惩渠道明晰的环境监管机制,确保排污单位得到有效监管、环境违法行为得到及时查处、突出环境问题得到稳妥解决、环境秩序得到有力维护,全面推进驻马店市生态文明建设向前发展。 基本原则。党政同责,齐抓共管。全市各级人民政府负责网格的划分和运行管理,对各自辖区内的环境保护工作负总责。各级人民政府定期研究环境保护重点工作,形成党委组织领导、政府具体实施、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广泛参与的环境监管格局。 属地管理,全面覆盖。建立市、县区、乡镇(街道)、村(居委会、社区)四级网格,进一步做细、做实、做密网格,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全面覆盖”的网格管理体系,确保不留死角、不存盲区、不留缝隙。 建立机制,明确职责。各级网格明确网格长和网格员的监管职责,严格按照“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业务必须管环保,管生产经营必须管环保”的要求,把监管任务明确到相关职能部门、监管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构建“定人、定责、履责、问责”的环境监管网格化格局。 强化考核,落实责任。驻马店市落实环保部门统一监督管理职责,强化环境监管职能部门的监督指挥作用。全市各级人民政府加强对各部门工作的指导、监督和考评,完善督察、稽查和绩效管理体制,促进环境监管网格化工作责任落实。 网格划分与职责。驻马店市按照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做实一级环境监管网格,做强二级环境监管网格,做细三级环境监管网格,做密四级环境监管网格,建立完备的、责任明晰的环境监管网格体系。全市各级人民政府行政一把手为网格长,承担本级网格环境监管领导责任;相关分管领导为副网格长,承担本级网格环境监管直接责任;各级环保部门和其他承担环境监管职能的部门负责人为网格员,承担监管责任。 网格监管运行机制。驻马店市设立环境监管网格化指挥中心,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负责一级网格运行的日常监督管理,指导监督二级环境监管网格的建立和运行,统筹安排各级网格环境监管任务,组织网格运行调度与考核,提出奖惩与问责建议。二、三、四级网格参照一级网格,设立环境监管网格化指挥中心,明确指挥中心职责、成员单位和人员。 工作考评。驻马店市环境监管网格化工作实行考核评价制度。全市各级环境监管网格对本级网格运行情况进行自评,上级网格对下级网格进行评价,研究改进措施,逐级上报评价结果。各级网格考评结果在本行政区内通报,对考评不合格的地方,上级网格实施环保事项约谈问责。
来自: 河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李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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