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在汤帝路东侧的一处工地,市老年公寓正在紧张施工。该项目占地50亩,总建筑面积79507.1平方米,设置养老床位2000张,概算总投资2.72亿元。项目竣工后,将成为全省一流的综合性养老服务机构。市老年公寓项目建设是我市加大投入力度,以“温暖工程”推进老龄工作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老龄工作,启动完善政策体系、高标准建设养老机构、提高养老服务水平等“温暖工程”,建立完善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积极推进老龄事业发展。 相继建立和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医疗救助制度、临时救助制度和慈善救济制度等,不断提高救助标准,有力保障了城乡贫困、大病、遭灾等老年人的基本生活。全市“五保”集中供养标准为每人每年4320元,分散供养标准为每人每年2760元,供养标准居全省前列,截至目前共为950名“五保”对象发放供养款264.9万元。10月底前,我市将出台《济源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养老服务的意见》,将养老服务业发展规划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建设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力扶持基层养老服务发展,探索建立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制度、养老护理员特殊岗位补贴制度等,为推进老龄工作提供政策支撑。 加快市老年公寓、农村敬老院、城市社区养老服务站及农村幸福院等养老机构建设,改善老年人供养环境。目前,全市养老机构达14家,床位1489张(社会办581张),收住老人961人(社会办465人),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床位17张,有7个社区养老服务站能够为社区老年人提供基本的日间照料和文化娱乐服务,有21个农村幸福院纳入省项目库。今年以来,我市先后下拨2012年和2013年社会办养老机构床位补贴46.752万元,积极争取各级财政资金和福彩公益金支持,促使各养老机构加大投入,完善设施,规范管理。目前,坡头敬老院、下冶敬老院、王屋敬老院已经完成升级改造工作,大峪敬老院升级改造工作即将完成。 不断提高养老服务水平。各老龄工作成员单位在医疗卫生、交通出行、休闲旅游、文化娱乐、司法维权、保险金发放等方面为老年人提供优先优惠服务,努力做到让老年人满意。今年1月1日起,我市将高龄补贴发放范围扩大到80岁以上户籍老年人,80岁至89岁老人每人每月50元,90岁至99岁老人每人每月100元,100岁以上老人每人每月200元。今年上半年,我市共为10402名80岁以上老年人发放高龄补贴330.375万元,为全市6万多名老年人办理了老年优待证。
来自: 济源网 ;原作者: 王鸿斐 微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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