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慈善法 温暖社区行 今年9月1日起,慈善法正式施行;9月5日,是首个“中华慈善日”。为以实际行动深入学习贯彻《慈善法》,迎接首个“中华慈善日”,弘扬慈善文化,营造全民慈善的氛围,2016年9月8日下午,文化路街道办事处爱心联盟志愿者联合会,联合春水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农大社区开展了“宣传慈善法 温暖社区行”的慈善法宣传进社区主题活动。 “我们好多社会公益组织没有公募资格,也就是不能向社会公布捐赠账号,不能公开进行募捐,要是再凭借着热心肠进行募集资金,那就违法了”,志愿者一边拿着《慈善法》小册子为社区居民宣传慈善知识。 “叔叔、阿姨,您听说过《慈善法》没有,知道中华慈善日和郑州慈善日是哪一天吗?”,面对志愿者的提问,社区居民的回答参差不齐。“中华慈善日是9月5日,郑州慈善日在10月16日”,一位慈祥的奶奶在一旁淡定地说着,现场所有人为她鼓掌。 “那没有公募资格的公益组织,要是以后遇到需要公开募捐该怎么吧?”居民张先生问道。 “企业、个人和社会公益组织,没有募捐资格可以与具有公募资格机构进行合作,资金由具有公募资格机构进行监管。例如省慈善总会、郑州慈善总会等具有公募权的慈善组织,联系他们,一起传播‘郑’能量、帮助社会弱势群体。”爱心联盟负责人田关心解释道。 慈善不仅是灾难来临时的激情奉献,更加应是日常生活中的常态参与;慈善不仅是爱心公民和企业的个体行为,更应形成一种社会氛围,成为全社会行动。个人的慈善行为,奉献的是一颗心,帮助的是一个人或一批人;全社会做慈善,创造的是爱心财富,实现了爱心的可持续性,能够帮助包括每一个奉献者和受助者在内的全社会和人类自身。 通过三个小时的社区宣传,居民对《慈善法》有了大致的了解,也知道了如何在日常生活中运用《慈善法》善事善为,活动结束时,我们为居民民发放爱心礼包(围裙、鼠标袋、环保购物袋)。 为善爱,方德荣;惟业兴,方润世。希望更多的人加入到慈善公益的行列,让慈善、救助、公益、援助,传递到社会的每个角落。
文化路街道办事处志愿者联合会
河南省大爱郑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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