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工作作为司法行政工作的一项重要职能,发挥着稳定地方秩序、促进社区和谐的重要作用,为切实防止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建立了一道坚实屏障。
社区矫正实务工作中,开封新区司法局坚持念好“三字经”,努力做实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工作:
一是以“管”为基础,充分发挥监督管理职能作用。高效的监督管理措施不仅是防止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虚管和重新违法犯罪的重要手段,更是有效预防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以权谋私、执法犯法的重要保障。年初以来,开封新区司法局坚持“执法监督与服刑管理”同步并进:对于基层司法所和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积极联合金明区检察院每月和重大节庆日前后定期巡查日常监督管理过程中的政治纪律、执法行为和工作内容,通过严明的奖惩措施和正反案例警醒我们的工作人员时刻提防“糖衣炮弹”的侵袭,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对于社区服刑人员,采用“人防+技防”双重监管模式,对于社区服刑人员的行动轨迹、现实表现、人际关系,通过日常走访、手机定位、集中点名等方式进行了适时监管,大大的提高了社区矫正日常监督管理的质量和水平。
二是以“矫”为助力,积极彰显矫正教育重要意义。社区矫正是一种人性化与法治化相融合的刑罚执行方式,将社区服刑人员置于社区进行监管教育,更多的因素仍是坚持“人在情境中”通过环境(家庭、邻里、社区、单位、学校等)的有效促进作用共同对其进行矫正教育。开封新区司法局坚持以矫正教育为助力,有效运用“微信普法、手机推送、集中教育、个别谈话、心理疏导、思想教育、诫勉教育、亲情感化”等方式,结合社区服刑人员个别化特点,按照不同级别、不同类型制定了个性化矫正教育方案,实现了由死搬教条到人性化管理的提升,进一步巩固了社区矫正的效果和质量。
三是以“帮”为促进,不断完善社会适应性帮扶机制。开封新区司法局坚持以服务为核心,实现管理、执法和服务的有机统一。社区服刑人员在矫正监管期间依然具有从事社会劳动和进行社会交际的权利,监管教育、社会适应性帮扶既是手段、也是目的,旨在帮助社区服刑人员由内而外虔诚悔罪、弃恶向善,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发展观。2015年以来,开封新区司法局先后建立了开封新区社区矫正中心、社区矫正就业基地、社区矫正教育培训基地、社区矫正服务基地等平台,不断完善社会适应性帮扶机制,通过排查走访等方式组织各基层司法所深入社区服刑人员家庭、社区调查走访,对于因病致贫、因罪致贫及家庭纠纷的社区服刑人员和“三类”重点矫正监管对象积极给予思想重视和心理疏导、就业指导、生活安置等社会适应新型帮扶,大大提高了社区矫正的安全稳定系数,进一步促进了辖区的和谐发展。
赵思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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