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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10月1日起 我市调整精神病患者住院起付线

2014-10-9 09:42 |原作者: 刘 婧 | 评论: 0|来自: 焦作日报

摘要: 昨日,记者从市卫生局了解到,为减轻我市精神病患者的医药费用负担,本月起,我市调整精神病患者住院起付线。 根据规定,我市辖区内的参合精神病患者在本市市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起付线在规定的类别医疗机构 ...
    昨日,记者从市卫生局了解到,为减轻我市精神病患者的医药费用负担,本月起,我市调整精神病患者住院起付线。

    根据规定,我市辖区内的参合精神病患者在本市市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起付线在规定的类别医疗机构起付线的基础上降低300元。其中,符合条件的重性精神病患者住院治疗的,按照《河南省提高农村居民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工作实施方案》规定执行。

    据了解,此前参合精神病患者在市级医院住院,市级二级及二级以下医院的起付线为700元;市级三级医院的起付线为1000元。 刘 婧

来自: 焦作日报 ;原作者: 刘 婧 赵思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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