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开封市区私搭乱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我市市区私搭乱建专项集中整治工作自9月29日起全面展开。截至目前,我市各区已拆除私搭乱建的建筑物和私搭乱建的沿街墙体立面附属物、门头牌匾、户外广告等构筑物800余处。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旨在落实《城乡规划法》《土地管理法》《开封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有效打击、遏制各类私搭乱建行为,维护城乡规划的法定性和严肃性及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保障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为加强组织领导,我市成立了市区私搭乱建专项整治工作联合办公室,由市城管局、市规划局具体负责,办公室设在市城市数字化管理监督指挥中心,办公人员由市委市政府督察局、市城管局、市规划局和市住建局派员组成。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以整治私搭乱建为起点,遏制各类乱搭乱建行为新增势头,杜绝增量,递减存量,力争菊花文化节前在市区主干道和次干道沿线集中拆除一批私搭乱建的建筑物、构筑物。集中整治范围为五大街以东、复兴大道以南、工农路以西、华夏大道以北区域。整治内容为以上区域内主次干道沿线私搭乱建的沿街墙体立面附属物、门头牌匾、户外广告等构筑物,新建违法建筑物、废品收购站,以及其他私搭乱建的建筑物、构筑物等。10月15日前完成大街干线私搭乱建的建筑物、构筑物的拆除任务,10月31日前完成次干道私搭乱建的建筑物、构筑物的拆除任务,并建立、健全整治私搭乱建长效管理机制。 方案要求,要广泛宣传贯彻《开封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增强社会公众的市容环境卫生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各区政府承担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主体责任,市城管局、市规划局、市住建局全力配合,市委市政府督查局加强督导,开展联合督查。各区要成立联合执法队伍。对不听劝阻继续违法抢建的、不在规定期限内自行拆除的各类私搭乱建的建筑物、构筑物,将依法强制拆除。
来自: 开封日报 ;孫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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