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制度,构建扶贫项目建设群众参与机制。市扶贫办制定《三门峡市整村推进扶贫项目公示公告制度》,要求县、乡、村三级在项目确定前将计划投资额、扶持方向、建设目标等向实施村群众公示公告;制定《三门峡市整村推进扶贫项目筛选确定制度》,明确实施村群众参与项目筛选确定的具体程序和内容;制定《三门峡市整村推进扶贫项目申报审批制度》,将群众参与作为项目申报审批的前置选项,未落实到位的坚决不予审批。 拓宽途径,构建扶贫项目建设群众监督机制。由实施村村民代表组成项目实施监督小组,对项目实施的质量、进度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重点监督施工单位按照规定的材料、工艺、工程量进行项目建设,依据建设计划如期完成项目建设,合规使用扶贫资金。 强化监管,构建扶贫项目效益保障机制。在项目建设中,市扶贫办与财政、审计、纪检等部门紧密配合,严格落实财政扶贫资金县级报账制、公示公告制、审计检查制,以及政府采购和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检查验收制,加强监督管理。 今年以来,全市共投资8596万元,实施整村推进扶贫26个村,建设基础设施项目84个,产业开发项目12个,文化娱乐、流通服务等项目9个,雨露计划培训贫困人口4086人次,项目建设群众满意度达到95%以上。
来自: 三门峡日报 ;星之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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