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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南阳市检察院以深化推进经费保障体制改革为动力,以严控“三公开支”为手段,以节约高效、财务监督为抓手,使财务管理稳步走向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轨道。该院今年1-9月,仅公务接待就比去年同期节约了150万元。 健全制度,规范运行程序。年初,该院先后出台了《市检察院机关公用经费包干方案及管理办法》、《市检察院机关“公务卡”报账补充规定》等20多项制度。各部门按规定程序编制预算、审批报账,所有费用开支实行“联签”制度。 限额审批,严格控制支出。院务经费实行限额审批,预算内单笔经费开支不超过一千元,由部门主管领导审批,一千元以上由主管财务副检察长审批,一万元以上的重大支出项目,由院党组或检察长办公会集体研究决定。 实行公务灶,遏制“舌尖上的浪费”。2013年,该院对公务灶进行升级改造,借鉴友邻单位公务灶管理模式,制定《市检察院机关公务灶管理规定》,聘用专业宾馆服务团队,并实行“双重”管理。因工作需要安排公务用餐时,一律安排在公务灶,实行派单用餐,用餐时严禁烟酒。 强化监督,推行“阳光财务”。该院成立以院纪检组长任组长的审计监督小组,定期对各部门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财务管理坚持公开透明,每季度将全院及各部门的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公布,接受全院干警监督。
来自: 南阳日报 ;原作者: 李雨晴 汪宇堂 微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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