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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届河南省道德模范提名奖获得者董桂英事迹

2017-5-30 22:09 | 评论: 0|来自: 河南文明网

摘要:   董桂英,女,60岁,汝州市大峪乡高岭村农民。  在革命老区汝州市大峪乡高岭村双石垛组,有这样一位老人:10几年来,面对亲人的不幸和家庭的变故,她毅然挑起家庭的重担,用自己坚韧的意志和勤劳的双手,独自一 ...
 
董桂英,女,60岁,汝州市大峪乡高岭村农民。

  在革命老区汝州市大峪乡高岭村双石垛组,有这样一位老人:10几年来,面对亲人的不幸和家庭的变故,她毅然挑起家庭的重担,用自己坚韧的意志和勤劳的双手,独自一个人抚养7个孩子,赡养一位老人,偿还6万多元债务。践行了对家人、对亲友的庄严承诺。

  1996年,董桂英的弟弟患病去世。弟媳外出打工,把两个分别年仅七岁和五岁的孩子留给了她。1999年,孩子的母亲也患病去世,两个孩子完全由董桂英抚养。2005年,患肝癌8年的丈夫去世,把73岁的养父郭堂托付给她赡养,还留下了8万多元的欠款。屋漏偏逢连夜雨,2007年,二儿子又遭遇车祸,留下残疾。面对需要抚养的两个侄子侄女、两个孙女、两个自己未成年的孩子和一个呆傻儿子,她决心给他们一个温暖的家。面对给丈夫和儿子治病欠下的8万多元债务,董桂英坚定地说:“古人说父债子还,我家是夫债妻还,儿债母还。这些债我们郭家不会昧掉,我这辈子还不完,我会让儿女还,孙子孙女们还,账有数,总有还完的一天。”

  董桂英养了10几只老母鸡,可一个鸡蛋也舍不得吃,用瓦罐攒起来,隔十天半月让赶集的乡亲们捎到集市上变卖成零花钱,供5个孩子上学。尽管生活异常艰难,董桂英始终没有让孩子们放弃读书的机会。她每天早上赶到十几里外的大山上割荆条,中午赶回来给家人做饭,下午到地里干农活。晚上,在昏暗的灯光下劈荆条,编荆拍,常常一干就是大半夜,能编三四十个荆拍。一个月下来,她可以收入三四百元钱,再加上卖余粮的钱,每年可以有五六千块钱的收入,全部用来偿还债务。一次上山割荆条,不小心崴了脚,疼得满头大汗,她硬是咬着牙把荆条背下了山,回到家,脚肿的像胡萝卜,用中草药敷上消消肿,第二天,依旧早早上山割荆条。最初,像耕地、播种这些农活她不会干,有一年秋天犁地,董桂英歪歪扭扭扶着犁,公公牵着牛,天下起了雨,公公不小心跌倒,她扶起公公,两个人在雨中抱头痛哭。后来基本上什么农活她都干得很顺手了。

  10多年来,董桂英没有为家人买过一件衣服,没有买过一次肉,没有买过一根菜,就靠自家地里产的香椿、韭花、萝卜、白菜度日。为了还债,一家人仍然住在三十年前修建的几间土墙小屋里。

  大苦大难,承诺不变,董桂英用自己朴实无华的行动,诠释了一个农村妇女的道德追求。

来自: 河南文明网 ;朱亚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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