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记者了解到,河南省财政厅日前公布了2017年河南省美丽乡村建设示范县(市)名单,全省31个县(市)从综合考核中脱颖而出。其中,我市获嘉县、辉县市、延津县成功入选。 今年以来,为加快“美丽乡村”建设步伐,探索财政支持“美丽乡村”建设的新途径,省财政厅决定在部分县(市、区)开展“美丽乡村”示范县的试点工作。通过推荐试点、现场答辩、综合评价、网上公示等程序,最终确定了31个省美丽乡村建设示范县市名单。我市获嘉县、辉县市、延津县分别以第9名、第22名、第30名的综合排名成功入选。 按照政策规定,省财政对入选美丽乡村示范县试点的县(市),实行“先建后补”政策,奖补资金发放对象以城市规划区之外的乡镇政府所在地为主,兼顾部分乡镇集聚人口多的中心村或确有产业资源的特色村。省财政分别按照不超过1000万元、300万元标准,对每个乡镇支持1个乡镇政府所在地和1个中心村(特色村)项目,并按乡镇数进行总量控制,每个示范县可获得1个亿——2个亿的上级财政资金支持。
来自: 中国农业网 ;陈嘉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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