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27日9点,丰产路司法所联合在行动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在丰产路街道办事处七楼会议室开展第三节小组活动,活动内容是学习《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丰产路司法所所长汪亚琴主持,活动邀请了河南文中律师事务所的陈艳艳律师为社区服刑人员讲解《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内容。 活动中,陈律师讲解了社区矫正的定义、目的、与监禁矫正的区别,接着针对社区矫正的实施情况,每个月社区矫正人员的电话报告次数、书面思想汇报、集中学习时长、社区服务时长等都进行了详细说明,律师针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惩罚和奖励制度作了相关解释,让其能更明确的了解自己的权利义务。律师讲解后汪所长要求所有社区服刑人员遵守日常管理制度,按规定要求自己。针对开车人员提出明确要求,严禁酒驾,时刻注意自己的行为,避免二次犯罪。 本次活动使社区服刑人员了解《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对社区矫正有明确的认识。在社区服刑期间能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要求自己,改造自己。社区服刑人员表示在自己社区服刑期间,会严格规范自己的行为,提高遵纪守法意识,改正自己的错误,顺利完成社区矫正。
在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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