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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金融扶贫政策问答

2017-8-11 22:24 | 评论: 0|来自: 三门峡日报

摘要: 农业现代化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基础。在这一过程中,金融助力格外重要。但在现实中,发展农村金融是一个世界性难题,而农村贫困地区、贫困人口获得金融支持更是难中之难。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我 ...



    农业现代化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基础。在这一过程中,金融助力格外重要。但在现实中,发展农村金融是一个世界性难题,而农村贫困地区、贫困人口获得金融支持更是难中之难。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我市积极开展金融扶贫工作,主动探索实践贫困县和非贫困县金融扶贫模式,让更多的金融扶贫政策惠及广大贫困群众。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为您一一解读这些金融扶贫良策。

    第一部分 贫困县非贫困县通用政策 

    第一章 金融扶贫扶持政策    

    一、什么是金融扶贫?

    金融扶贫是通过财政资金建立风险补偿金,引入担保和保险公司共同分担风险,通过银行为贫困户、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扶贫龙头企业提供扶贫小额信贷,解决贷款难和贷款贵问题,支持贫困地区及群众通过发展产业脱贫。

    二、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的金融扶贫政策有哪些?

    脱贫攻坚期内,相关金融机构(含保险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含脱贫户)发放5万元以下、3年期以内、享受基准利率和“两免一贴”(免抵押、免担保、财政贴息)的小额信贷,用于生产发展。

    凡已享受扶贫小额信贷财政贴息政策的贫困户和带贫企业,不得重复享受其他财政贴息政策。

    三、对带贫经营主体的金融扶贫政策有哪些?

    对带贫效果明显的企业和新型经营主体,提供扶贫小额信贷。贷款风险由政府、银行、担保和保险分担,扶贫贷款利率原则上不超过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10%,财政资金给予一定额度的利息补贴。

    四、扶贫小额贷款的投放重点是什么?

    1.贫困户。即有就业创业潜质、有贷款意愿、有一定技能素质和有较强信用意识的建档立卡贫困户。

    2.带贫企业。即带动能力强、产业基础好、带贫效果明显的企业。鼓励企业依托当地资源和产业优势,通过“公司带贫困户”“基地带贫困户”“公司加基地带贫困户”的产业发展模式,与贫困户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带动贫困户直接参与产业发展,提升贫困户自我发展能力。对自身运行规范、有产业支撑、带动贫困户增收能力强、正常经营2年以上的农民合作社,参照带贫企业扶持政策执行。

    五、建档立卡贫困户如何申请贷款?

    贫困户自愿申报;各村金融扶贫服务部进行初审;各乡(镇)金融服务站进行审核;县金融服务中心汇总受理并批转给承办银行机构;县金融服务中心组织承办银行、担保公司和保险公司办理贷款发放手续后向贫困户放贷;县、乡、村级金融扶贫服务组织实施贷后管理。

    六、带贫经营主体如何申请贷款?

    带贫经营主体申请(签署申请书、承诺书,提交项目贷款方案);县级金融扶贫服务中心受理并推荐给承办银行;承办银行、担保和保险公司对带贫经营主体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带贫经营主体与县扶贫办签订带贫协议;办理担保和保险手续后,承办银行发放贷款;县、乡、村级金融扶贫服务组织实施贷后管理。

    七、带贫经营主体签订的带贫协议有什么要求?

    由县扶贫部门牵头组织乡镇政府、金融部门、贫困户、带贫企业签订四方协议,带贫协议所带贫困户实行行政村推荐、乡镇审查、县级统筹安排。相关金融机构与带贫企业签订的贷款合同应附所带贫困户基本信息,为金融机构数据报送创造条件。

    八、扶贫小额贷款的使用有什么要求?

    1.对贫困户的扶贫贷款必须是用在产业发展上,严禁用于吃喝享乐等生活消费方面;贫困户的其他应急性贷款如盖新房、娶媳妇等不能纳入扶贫贷款,不能享受扶贫贷款政策。

    2.带贫企业的扶贫小额信贷实行“企贷企还”,严禁将贷款风险转嫁给贫困户。

    3.对于采用“企贷企用”的扶贫贷款,县扶贫办要在带贫贫困户的明白卡中及时增加相应的受帮扶信息,并及时告知贫困户本人。

    第二章 金融扶贫服务体系    

    九、金融扶贫三级服务体系是什么?

    金融扶贫三级服务体系,即县级金融扶贫服务中心、乡级金融扶贫服务站、村级金融扶贫服务部。全市要求在2017年8月10日前,各县(市)、区要建设完成县、乡、村三级金融扶贫服务体系。

    十、县级金融扶贫服务中心由哪些人员组成?

    县级金融扶贫服务中心,设主任1名、副主任3名,分别由扶贫办、金融办、人行(银监分局县监管办)的负责同志担任。工作人员由扶贫办、金融办、人社局、国土资源局、林业园林局、农牧局、公安局、法院、人行(银监分局县监管办)及各专业金融机构等单位抽调专人组成。

    十一、县级金融扶贫服务中心的职责是什么?

    1.负责本地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对农户和中小微企业信用评级进行指导,建立完善共享的信用信息数据库。

    2.负责本地区建档立卡贫困户和带贫作用明显的中小微企业贷款申请的受理、批转和督办。

    3.负责本地区扶贫担保基金、风险补偿基金平台建设和业务运转。

    4.负责本地区农村产权评估、流转交易平台、融资担保和风险缓释机制建设和业务运转。

    5.负责扶贫小额贴息贷款利息补贴的及时拨付。

    6.负责本地区不良资产处置及不良贷款清算、偿付工作。

    7.对本地区金融扶贫服务站、金融扶贫服务部进行监督管理,实施业务指导。

    8.完成金融扶贫临时性工作。

    十二、乡级金融扶贫服务站由哪些人员组成?

    乡级金融扶贫服务站,设主任1名,由主管扶贫工作的副书记负责,设副主任2名,分别由乡(镇)扶贫办主任和驻该乡(镇)金融机构负责人担任,另抽调3至5名专职人员(驻该乡镇的金融机构至少2人以上参加)负责具体工作。

    十三、乡级金融扶贫服务站的职责是什么?

    1.政策宣传:收集、整理党和国家的各项脱贫攻坚政策,定期、不定期开展扶贫政策宣传活动,让广大群众充分了解并熟知扶贫政策。

    2.信息整合:收集、审核、整理村级金融服务部农户信息,建立全乡(镇)农户信用信息电子档案,实现农户信用信息共享;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达等工作。

    3.申贷受理:收集整理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申请及其他金融服务需求,及时报送县级金融扶贫服务中心。

    4.监督管理:对区域内村级金融扶贫服务部进行监督管理,对县级金融扶贫服务中心安排到村级金融扶贫服务部的工作进行督办。

    5.组织落实:配合县级金融扶贫服务中心开展信用体系建设、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良资产清收等工作。

    6.完成县级金融扶贫服务中心安排的临时性工作。

    十四、村级金融扶贫服务部由哪些人员组成?

    村级金融扶贫服务部,设主任1名,由村级脱贫攻坚包村责任小组组长或村支书担任,成员由村级脱贫攻坚包村责任小组组员或村组干部、党员能人组成,每村至少5人以上。

    十五、村级金融扶贫服务部的职责是什么?

    1.政策宣传:收集、整理党和国家的各项脱贫攻坚政策,定期、不定期开展扶贫政策宣传活动,让广大群众充分了解并熟知扶贫政策。

    2.信息整合:采集、整理本村农户基础信息,建立农户信用信息档案,并实施动态管理。

    3.申贷受理:收集整理农户贷款申请及其他金融服务需求,及时报送乡级金融扶贫服务站。

    4.配合工作:配合县级金融扶贫服务中心、乡(镇)级金融扶贫服务站做好信用体系建设、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良资产清收等工作。

    5.完成乡级金融扶贫服务站安排的临时性工作。

    第三章 金融扶贫产业支撑体系   

    十六、金融扶贫支持产业主要有哪些?

    1.特色高效农业。即发展果、牧、林、烟、菌、药、菜、渔等优势产业。

    2.融合产业。即发展乡村旅游、电商流通、农产品加工等新型业态,推行农业与二、三产业交叉融合。

    3.特色农业深加工。即引进工业企业,以农促工、以农兴工,打造特色产业集聚区,实现农业集约经营、高效经营,促进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融合发展,成为带动经济增长和吸纳就业的重要支撑。

    十七、金融扶贫产业发展帮扶模式有哪几种?

    1.直接帮扶模式。即对有就业创业潜质和一定技能素质,有意愿发展产业的贫困户,自主贷款创业脱贫。

    2.合作帮扶模式。即通过“龙头企业+贫困户”“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贫困户”等模式,带动一定数量贫困户利用贷款资金,依托特色优势产业链发展,实现增收脱贫。

    3.股份帮扶模式。即将参与股份合作的贫困户财政扶持资金或自有资金入股,由适度规模的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统一管理和生产经营,结成联股联利的共同体,实现股份到户、利益到户、收益到户。

    4.托管帮扶模式。即通过贷款倾斜、财政贴息、保险补贴等形式,引导经营主体托管帮扶无劳动能力或劳动能力不强的贫困户,对贫困户的土地等生产要素统一开发管理、统一经营核算,贫困户享受项目收益分成。

    5.企业帮扶模式。即鼓励企业通过贷款担保、订购农产品等形式吸纳贫困人口就业,带动贫困人口增收,对于扶贫带贫效果显著的企业,优先给予扶贫贷款,并给予财政贴息。

    第四章 金融扶贫信用评价体系   

    十八、什么是金融扶贫信用评价体系?

    为进一步优化农村信用环境,加大金融机构信贷投放力度,省政府在全省范围重点建立建档立卡贫困户、带贫经营主体的电子信用档案,建立信用信息采集、评价和应用机制,组织开展“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创建,引导金融机构为信用等级高的农户发放小额无担保、无抵押信用贷款,实现有信用就有贷款的正向激励。

    十九、金融扶贫信用评级对象是哪些?

    金融扶贫信用评级的对象是全市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包括已脱贫户)和带贫经营主体。

    二十、信用评级贫困户遵循的原则是什么?

    信用评级遵循“三好”“三强”“三有”“三无”标准。

    1.“三好”“三强”:遵纪守法好、家庭和睦好、邻里团结好;责任意识强、信用观念强、履约保障强。

    2.“三有”“三无”:有劳动能力、有致富愿望、有致富项目;无赌博、吸毒、嫖娼等恶习;无拖欠贷款本息、被列入贷款黑名单的记录;无游手好闲、好吃懒做的行为。

    二十一、信用评级的实施过程是什么?

    1.贫困户申请。有贷款意向的贫困户根据信用评级条件,填写信用评定申请书,向村级金融扶贫服务部提出申请。

    2.信息采集。村级金融扶贫服务部组织相关人员对提交申请的贫困户,按照人民银行的《贫困户信用信息采集评级系统评定办法》的指标要求进行信息采集,并确保相关信息的真实准确。

    3.信用评级。村级金融扶贫服务部将采集的贫困户信息输入全省农户信用信息采集评级系统,乡金融扶贫服务站、县金融扶贫服务中心综合公安、司法、社会服务等部门的信息,形成贫困户信用评分及信用等级,并张榜公示。

    二十二、贫困户信用共分几个等级?

    贫困户信用共设四个等级:A、AA、AAA、AAA+。信用评级结果实行动态管理,根据贫困户家庭条件变化,按照评分情况及时提高或降低等级。

    二十三、不同信用等级贫困户授信额度分别是多少?

    根据信用评级确定授信额度,A等级以上信用户最高提供纯信用贷款5万元;AA、AAA、AAA+信用户,放贷银行根据信用等级对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贷款在授信额度、担保、抵押和利率方面提供优惠政策,根据各县(市)、区具体政策执行。

    二十四、信用村和信用乡镇如何评定?   

    “信用户”占比达到70%以上的行政村可评定为“信用村”,“信用村”占比达到65%以上的乡镇可评为“信用乡镇”。

    二十五、对信用户、信用村和信用乡镇的优惠政策有哪些?

    金融机构对“信用户”“信用村”和“信用乡镇”给予增加授信额度及利率优惠,实行贷款优先、手续简便、额度放宽、服务上门。同时对信用等级高的农户发放小额无担保、无抵押信用贷款;对“信用村”可增加贷款授信额度;对“信用乡镇”可扩大所在乡镇金融机构的贷款审批权限,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满足资金需求,简化贷款审批手续。  

    二十六、对失信户、失信企业如何惩戒?  

    对失信户、失信企业,建立失信黑名单制度,拒绝给予授信或提高授信条件,并在享受扶贫等领域优惠政策方面进行限制,情节严重的依法予以严厉打击,大力营造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

    二十七、信息安全如何保障?

    人行各县支行牵头组织参与信息采集和使用的单位和部门签订信息保密承诺书,杜绝信息泄露。人行各县支行要制定实施系统管理办法,做好系统运行维护工作,确保信用信息安全。  

    第五章 金融扶贫风险防控体系   

    二十八、金融扶贫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由谁负责?  

    县、乡、村三级金融扶贫服务组织要和相关银行业金融机构、政府性担保机构、保险机构、有关县直部门、乡镇政府信息共享、协调联动、形成合力,加强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和带贫企业(含农民合作社,下同)的贷前审查、贷后管理,建立风险化解、分散、处置机制,完善风险防控体系,切实维护金融机构债权安全。

    二十九、金融扶贫风险防控体系中对贷款对象怎么要求?

    1.建档立卡贫困户准入条件。在县政府组织开展的信用评定中获得A级(含)以上、以产业发展实现脱贫、符合参与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条件的贫困户。

    2.带贫企业准入条件。带动能力强、产业基础好、带贫效果明显的企业和农民合作社,具体认定标准由省扶贫办另行制定。

    三十、怎么加强贷前审查?

    贫困户、带贫企业自愿申报,县、乡、村三级金融扶贫服务组织要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受理、审核、公示、推荐;相关银行业金融机构、政府性担保机构和保险机构按照各自制度要求,进行贷前调查、审批授信。

    三十一、怎么联合贷后管理?

    县、乡、村三级金融扶贫服务组织要密切关注借款人的生产经营情况、家庭生活情况、资金使用情况等,发现有弄虚作假、改变贷款用途、家庭出现重大变故、经营出现重大问题等异常现象,要第一时间通报各方;相关机构要及时采取措施,防范化解风险。

    三十二、怎么严控资金用途?

    贷款发放后,合作各方要密切关注借款人资金使用情况。对带贫企业大额信贷(农民合作社50万元及以上,带贫企业100万元及以上)的资金管理由县金融扶贫服务中心、相关银行业金融机构、保险机构、县直项目主管部门、项目所在地乡镇政府共同负责按以下流程严格监管。

    1.贷款手续办结后,带贫企业根据县金融扶贫服务中心审批的项目实施方案,向县金融扶贫服务中心提交项目总体资金使用计划(如项目实施进度、时间节点、资金用途类别等)。

    2.带贫企业按照资金使用计划分批次向县金融扶贫服务中心提出用款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土地流转手续、支付地租证明、交易合同、劳务支出费用、资金流水明细、财务报表等)。

    3.县金融扶贫服务中心审核同意后,按照项目实施进度,分批次通知相关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受托支付方式办理贷款资金转账或提取等手续。

    4.相关银行业金融机构、保险机构、县金融扶贫服务中心、县直项目主管部门、项目所在地乡镇政府每季度实地察看项目实施进度不低于1次,了解借款主体履约与持续经营等情况。

    5.相关银行业金融机构若发现带贫企业没有将贷款资金用在约定的贷款用途,要及时预警,并有权终止资金拨付。如确认资金使用违规,有权要求带贫企业限期归还,并会同县、乡、村三级金融扶贫服务组织清收。

    三十三、要建立的风险化解机制是什么?

    借款主体逾期,相关银行业金融机构设置70天缓冲期。缓冲期内,合作各方积极督促借款主体还款;相关银行业金融机构创新风险化解机制,对符合条件的借款主体,利用风险缓释手段化解风险。县政府逐步建立扶贫贷款临时周转金制度,为暂时性资金周转困难的借款主体续贷提供帮助。

    三十四、要建立的风险分散和处置机制是什么?

    缓冲期结束后借款主体仍无法偿还的贷款,由县风险补偿金、相关银行业金融机构、保险机构和担保机构在10个工作日内按照约定比例分担。

    建档立卡贫困户逾期未偿还的贷款由乡、村两级金融扶贫组织负责清收,其他各方协助。带贫企业逾期未偿还的贷款由县、乡、村三级金融扶贫组织负责清收,其他各方积极配合,追偿所得扣除费用的余额部分,按风险分担比例退还到各方指定账户。如果追偿收回的资金不足以支付追偿费用,差额部分由各方按照风险分担比例各自负担,具体实施方式由各方按协议执行。

    三十五、要建立的扶贫小额贷款熔断机制是什么?

    各县(市)、区业务主管部门要承担金融风险防控的主体责任,建立扶贫贷款熔断机制,对扶贫贷款不良率超过5%的村整体停止贷款,对贷款不良率超过5%的乡镇或30%的村被熔断的乡(镇),停止对该乡(镇)贷款的发放,并对党政主要责任人进行约谈,严重的要改组。通过清偿,实现贷款不良率下降到设定标准,再恢复贷款发放。

    第六章 金融扶贫党建保障体系  

    三十六、党建助推金融扶贫中“双签”是什么?

    党建助推金融扶贫“双签”是指县乡党委、村级基层党组织要与金融部门双方签订精准扶贫工作协议,明确双方职责和义务,并相互监督履行职责,共同为贷款户办实事。

    三十七、党建助推金融扶贫中“双办”是什么?

    党建助推金融扶贫“双办”是指基层党组织与基层金融机构共同建立精准扶贫办公室,实现固定地点、固定时间、固定人员为贫困户服务。同时向基层金融机构介绍辖内经济发展情况、贷款需求及资质优、信用好的贷款户。金融机构结合基层党组织提供的信息资料,建立贷款需求档案,筛选出符合条件的贷款户并及时提供金融服务。

    三十八、党建助推金融扶贫中“双评”是什么?

    党建助推金融扶贫“双评”是指基层党组织要协助金融机构推进贫困地区信用体系建设,开展信用评定,有效拓宽信用覆盖范围。各金融机构要积极开展建档、授信和评级工作,深化“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创建,不断增强贫困户和新型经营主体的诚信意识。

    三十九、党建助推金融扶贫中“双控”是什么?

    党建助推金融扶贫“双控”是指各金融机构要做好贷款管理工作,基层党组织要大力协助金融机构认真开展贷前调查。贷款发放后,要积极协助银行深入所辖贷款户,对贷款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为鼓励贷款户诚实守信行为,将贷款偿还情况与信用评级绑定,对能够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提高其信用评级,在下次整体贷款利率执行下浮,降低贷款户融资成本;对违约率较高的降低其信用评级,在下次整体贷款利率执行上浮,加大其违约成本。

    第七章 金融扶贫信息报送体系   

    四十、为什么要建立金融扶贫信息报送制度?

    建立金融扶贫信息报送制度是为了能够让省、市、县各级准确掌握扶贫小额信贷运行情况,全面、客观反映金融精准帮扶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工作成效,为督查督导提供依据。最终目的是要加快推进金融扶贫工作,让贫困群众及时享受金融扶贫政策,有充足资金发展生产,实现稳定脱贫。

    四十一、统计数据上报的时限和程序是什么?

    各县(市)、区相关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于每月6日前将上月纳入统计范围的贷款数据报送同级县(市)、区扶贫办;每月8日前,各地市扶贫办将汇总数据报送至省扶贫办;每月15日前,省扶贫办通报全省扶贫小额信贷数据情况。

    四十二、纳入统计范围的贷款主体有哪些?

    纳入统计范围的贷款主体主要包括建档立卡贫困户,带贫作用明显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专业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贫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四十三、纳入统计范围的贷款种类有哪些?

    1.建档立卡贫困户(含已脱贫户)直接贷款。即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发放的5万元以下、3年期内、享受基准利率和“两免一贴”的贷款。

    2.建档立卡贫困户(含已脱贫户)为发展生产所贷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扶贫小额贷款。

    3.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贷款,属于“户贷社用”的,即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发放的小额贷款、信贷资金交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统筹使用的,按实际贷款金额统计;属于“社贷社用”的,按分解到贫困户名下的实际贷款金额(每户不超过20万元)统计。

    4.“企贷企用”贷款。按照带贫协议中明确带贫的贫困户户数、每户不超过5万元的贷款金额统计。

    贫困户消费性贷款不纳入统计。

    四十四、扶贫小额贷款怎么进行考核?

    考核工作由市扶贫办牵头,组织市银监局、市人行、市政府金融办对全市小额信贷发放工作进行考核,考核工作依据市银监局制定的具体考核办法进行。

    第二部分 贫困县金融扶贫政策   

    四十五、我市的贫困县有哪些?

    我市只有卢氏县是贫困县,享受贫困县各项政策。

    四十六、贫困户申请贷款的流程具体是什么?

    1.贷款申请。建档立卡贫困户自愿申请,乡村两级金融扶贫服务机构受理审核,县金融扶贫服务中心确认推荐。建档立卡贫困户的贷款申请可分为三种途径,由农户自行选择。

    途径一:农户填写贷款申请书、承诺书→村金融扶贫服务部初审→乡金融扶贫服务站审核→向县金融扶贫服务中心申报。

    途径二:农户在卢氏县金融服务网申请→收单金融机构进行审核→向县金融扶贫服务中心申报。

    途径三:农户通过“普惠金融一网通”手机平台的在线申请菜单上申请→收单金融机构进行审核→向县金融扶贫服务中心申报。

    2.贷款审核。合作金融机构对推荐的贫困户提出贷款意见。 

    3.贷款核保。省农信担保按照公司内部程序办理审批手续。

    4.贷款发放。合作金融机构与借款主体签署借款合同,发放贷款。

    四十七、带贫企业申请贷款的流程具体是什么?

    1.贷款申请。带贫农业经营主体向乡金融扶贫服务站或县金融扶贫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县金融扶贫服务中心组织受理、审核,推荐。符合条件的带贫农业经营主体贷款申请可分为两种途径,由企业自行选择。

    途径一:带贫农业经营主体申请→所在乡镇金融扶贫服务站或县金融扶贫服务中心申报。

    途径二:带贫农业经营主体通过卢氏县金融服务网申请→收单金融机构进行审核→向县金融扶贫服务中心申报。

    2.授信/担保/再担保审批。合作金融机构、省农信担保、省担保集团按照各自相关制度要求,提出终审意见。 

    3.签订借款合同、落实反担保措施。合作金融机构、省农信担保审核一致通过的项目,借款主体与合作金融机构签订借款合同的同时与县扶贫办签订带贫协议。省农信担保与借款主体签订委托保证合同、落实反担保措施、收取担保费。

    4.贷款核保、出具提请放款通知书。合作金融机构与省农信担保逐笔签订保证合同。省农信担保向合作金融机构出具提请放款通知书。

    5.贷款发放。合作金融机构依据提请放款通知书为借款主体发放贷款。 

    四十八、扶贫贷款金额限额是多少?

    1.信用农户的贷款金额依据信用评定等级和授信额度。

    2.合作协议项下的贷款,带贫农业龙头企业原则上累计不超过1000万元(含);带贫农民合作社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原则上累计不超过200万元(含)。

    四十九、针对贫困户的贷款利率及担保费用如何收取?

    对符合贷款条件贫困户的贷款利率参照贷款基准利率执行;省农信担保公司、担保集团对贫困户免收担保费。

    五十、针对带贫企业的贷款利率及担保费用如何收取?

    对带贫企业的贷款利率原则上按照上浮不超过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10%确定;省农信担保对带贫龙头企业按1%每年收取担保费;省担保集团为省农信担保提供一定比例的连带责任再担保,并按照保额的0.2%/年收取再担保费。 

    五十一、贫困户扶贫小额贷款风险如何分担?

    对贫困户小额贷款实际发生的风险,县政府、合作银行、省农信担保和省担保集团分别按照20%、10%、50%和20%的比例分担风险。

    五十二、带贫企业扶贫小额贷款风险如何分担?

    对农业龙头企业扶贫贷款实际发生的风险,县政府、合作银行、省农信担保和省担保集团分别按照20%、20%、40%和20%的比例分担风险。

    五十三、对带贫企业发放的扶贫小额贷款如何贴息?

    县级财政根据带贫企业带动贫困户数相对应的额度,按照年利率3%进行贴息。凡已享受扶贫小额信贷助推脱贫攻坚财政贴息政策的贫困户和带贫企业,不得重复享受其他财政贴息政策。

    五十四、对担保机构如何补助?

    省、县财政扶贫资金,对担保机构按最低标准支付担保费,确保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免收担保费。担保费补助资金由省、县财政各负担50%。对贫困户的贷款,省、市、县级财政按照每年1.5%的担保费率,分别对同级政府性担保机构给予补助;对带贫企业的贷款,省、市、县级财政按照每年0.5%的担保费率,分别对同级政府性担保机构给予补助。

    五十五、贫困县企业上市有哪些支持政策?

    统筹利用省金融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贫困县企业在主板、中小板和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引导培育优质企业进入资本市场发展壮大,带动贫困户脱贫。

    五十六、在金融扶贫中各银行的责任有哪些?

    贫困县各家银行发挥专业特长,做好扶贫方案与信贷产品的设计、具体实施工作。

    1.农发行、国开行为支持易地扶贫搬迁、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主办银行,要推进信贷项目的实施,做好资金流向的跟踪和监测,确保贷款支持对象精准,资金专款专用。

    2.农行、中原银行为支持农村居民城镇化的主办银行,要积极推广“农村居民安家贷”“创业担保贷”“风险补偿基金(或政策性担保公司)+客户”等信贷产品,为农民入城镇“进得去、留得下、过得好”提供全程金融扶持。

    3.农发行、建行为支持乡村片区开发的主办银行,要加大对经济、产业发展的金融支持。

    4.工行、邮储、农商行为支持产业项目带动脱贫的主办银行,要积极对接产业升级改造项目,扶持当地生态种养业、休闲农业、乡村旅游业等产业发展。

    5.中原银行、农商行为支持“公司+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主办银行,重点扶持与贫困户增加收入紧密相关的项目、中小型扶贫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中间载体发展。

    6.邮储银行、农商行、村镇银行为直接帮扶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主办银行,在全县推广扶贫贴息贷款、创业担保贷款等信贷产品,支持建档立卡贫困户以及带动贫困户就业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县域内各金融机构在金融扶贫领域可拓展各项业务。

    五十七、农户扶贫小额贷款奖励措施都有哪些?

    对于按照用途使用且按期归还银行贷款(含本息,下同)的诚实守信的贫困户,给予必要的激励措施,增强其守信意识。

    1.逐年增加其信用积分,并授予其“信用户”荣誉称号。

    2.在贷款额度、期限、利率等方面给予守信者相应的激励措施,即当年贷款按要求使用并按期归还后,次年主办行增加其信用积分和信用等级,适当提高授信金额,利率适当下调;政府相关部门授予其“模范户”“示范户”“信用户”等荣誉称号。次年信用贷款继续按要求使用和归还的,第三年主办行在上次授信金额基础上再次扩大授信金额,在利率、期限等方面给予进一步优惠,依次类推。

    五十八、行政村扶贫小额贷款奖励措施都有哪些?

    对村金融扶贫服务部工作开展管理好、农户信用贷款工作支持好、协助贷款收回效果好、金融宣传工作配合好,且村当年信用贷款不良率控制在3%及以下的,由县财政给予适当奖励,并在扶贫项目实施安排和各类普惠、扶贫资金拨付上给予优先考虑,并授予该村“信用村”荣誉称号。

    五十九、乡镇扶贫小额贷款奖励措施都有哪些?

    对乡镇金融扶贫服务站工作开展管理好、所有行政村农户信用贷款工作支持好、协助贷款收回效果好、金融宣传工作配合好,且乡镇当年信用贷款不良率控制在2%及以下的,由县财政给予适当奖励,并在扶贫项目实施安排和各类普惠、扶贫资金拨付上给予优先考虑,并授予该乡镇“信用乡镇”荣誉称号。

    六十、金融机构扶贫小额贷款奖励措施都有哪些?

    对农户信用贷款发放成效好、投放力度大(占各项贷款比例高)的金融机构,政府将实施相应的激励措施。

    1.县政府在财政存款存放、业务开展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并按年给予涉农金融机构适当的物质和精神奖励。

    2.中国人民银行卢氏县支行和三门峡银监分局卢氏监管办事处将在扶贫再贷款资金运用、不良贷款核销、差异化监管、金融机构评级等方面实施相应的奖励措施。

    六十一、农户失信惩戒措施都有哪些?

    对失信农户(含贫困农户)采取必要的惩戒措施,以促使其增强信用意识,提高失信成本。

    1.农户当年没有按规定用途用款,或逾期归还、逾期不还贷款本息的,主办银行扣减信用积分并在授信金额、期限、利率等方面给予必要惩戒,降低直至取消信用等级,同时对以下类型的农户可暂停其授信额度:(1)不及时归还借款,贷款逾期超70天或存在累计3次超过30天的逾期记录的;(2)未按约定用途使用信用贷款资金,或参与非法集资等活动的;(3)借款人出现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经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死亡的;(4)发生以借款人为被告、被执行人、被申请人、犯罪嫌疑人的诉讼、仲裁案件、刑事审查程序的;(5)不配合主办金融机构贷后检查,拒绝提供资金用途证明材料的。

    2.将失信者拉入黑名单,评定为老赖户,5年内金融机构不再向其本人、配偶、父母或子女提供授信。

    3.5年内不再享受县、乡出台的各类政府补贴。

    4.在法律允许范围内扣划涉农补贴等资金对其贷款进行偿还。

    六十二、对农户扶贫小额贷款发放成效不好、投放力度小的金融机构惩戒措施有哪些?

    对农户信用贷款发放成效不好、投放力度小的金融机构,政府将实施相应的制约措施。

    1.对农户信用贷款支持力度小,占各项贷款比例低的涉农银行机构,政府将在全县通报批评并抄报其上级行。

    2.取消财政存款存放资格等优惠政策。

    3.中国人民银行卢氏县支行和三门峡银监分局卢氏监管办事处将在扶贫再贷款资金运用、不良贷款核销、差异化监管、金融机构考评等方面实施必要的惩戒措施。

    六十三、省扶贫基金是什么?

    为了支持贫困县产业发展,省农业综合开发公司与中央企业贫困地区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在河南共同设立中央企业贫困地区河南产业投资基金,通过股权投资方式探索我省产业扶贫新模式。    

    六十四、省扶贫基金投资重点有哪些?

    河南扶贫基金总规模为20亿元,主要投资于贫困县的特色种养业、旅游业、加工业、矿产资源开发、产业园区建设、新型城镇化发展等,适当投资养老、医疗、健康等民生产业。重点投资带动能力强,能够吸纳一定规模贫困人口就业的特色扶贫产业。

    六十五、省扶贫基金对龙头产业怎么支持?

    通过向贫困县龙头企业注入资本,增强产业拉动能力,依托龙头企业产业链条,建立龙头企业与贫困户利益联结机制,带动贫困人口脱贫。通过基金投资增强龙头企业的资本实力,改善财务结构,降低财务杠杆,增强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投资信心,聚集社会资本,加大对贫困地区的金融支持力度。

    六十六、省扶贫基金对具备上市条件的企业怎么扶持?

    围绕中国证监会给予贫困地区的企业上市优惠政策,优先投资符合上市条件或基本具备上市条件的优质龙头企业,通过提供引进人才、规范财务、完善战略等增值服务,帮助企业尽快上市。

    六十七、省扶贫基金对目标企业如何选择?

    依托当地资源禀赋和产业发展规划,重点选择具有区域特色、贫困人口参与度高、辐射带动能力强、管理规范、可持续发展的企业。

    六十八、省扶贫基金投资方式与投资比例如何?

    以股权投资的方式投资公司制企业。既可以对现有公司增资扩股,也可以与产业公司合作设立新公司,原则上持股比例不超过50%或不成为被投资企业的第一大股东。

    六十九、省扶贫基金投资期限和流程?

    省扶贫基金限定投资期限。阶段性持股,原则上不超过7年。按照收集项目资料、现场走访、立项、尽职调查、投资决策、资产评估、投资谈判、签署投资协议、投后管理、投资退出等程序执行。不参与企业日常经营管理。

    七十、扶贫基金如何从企业退出?

    在企业上市、股权转让时或按相关协议约定退出。

    第三部分  非贫困县金融扶贫政策

    七十一、我市的非贫困县有哪些?

    我市有贫困人口的非贫困县有灵宝市、陕州区、渑池县和湖滨区四个县(市、区)。

    七十二、对非贫困县扶贫小额贷款的担保要求是多少?

    以现有政策性担保公司为依托,增加扶贫担保资本金2000万元,将扶贫信贷担保业务增加到现有政策性担保公司内,确保扶贫信贷担保额度在5000万元以上。 

    七十三、担保增信是否收取担保费用?

    担保机构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免收担保费,对带贫企业按每年1%收取担保费。

    七十四、扶贫小额贷款中保险有什么政策?

    在小额信贷中,保险公司提供贷款的保证保险。同时,保险公司要开发适合贷款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需求的保险品种和特色农业互助保险管理模式,发展产业收入保险、产量保险,扩大价格政策性保险范围,开展肉牛、肉羊等地方政策性保险和高保障农业保险。坚持赔款到户,通过银行卡发放,提高理赔时效。推广脱贫攻坚专项保险服务项目,支持保险企业构建针对贫困人口特点的扶贫保险产品体系。

    七十五、“四位一体”的风险防控体系是指什么?

    “四位一体”风险防控体系是指由政府、银行、担保、保险“按比例分担”的风险共担机制,为金融扶贫建立多道“防火墙”。

    七十六、“四位一体”对贫困户的风险分担比例是如何分配的?

    对贫困户的扶贫贷款实际发生的风险,按照政府、银行、担保和保险约定比例分担,根据各县(市、区)具体政策执行。保险费和担保费由县级财政资金承担。

    七十七、“四位一体”对经营主体的风险分担比例是如何分配的?

    对经营主体的扶贫贷款实际发生的风险,按照政府、银行、担保和保险约定比例分担,根据各县(市、区)具体政策执行。

    七十八、市级财政风险担保补偿基金的规模是多少?

    市财政设立3000万元风险担保补偿基金,根据各县(市、区)放贷规模大小,给以奖补。

    七十九、县级财政风险补偿金池的规模是多少?

    各县(市、区)财政出资设立风险补偿金池,渑池县、陕州区金融扶贫专项风险补偿金在2000万元以上,灵宝市、湖滨区金融扶贫风险补偿金在1000万元以上,政府要按照放贷规模相应增加风险补偿金额度,确保金融机构的放贷额度和期限满足脱贫攻坚工作要求。

    八十、金融扶贫的风险防控机制各部门分别承担什么责任?

    建立风险防控机制,需要各县(市、区)业务主管部门、银行部门、担保部门、保险部门多家联动,共同管控。

    银行部门要加大人员培训力度,提高贷款管理水平,做好财务管理、风险评估、动态监测等工作,加强贷后管理,防范风险。

    担保部门要为扶贫贷款提供担保,创新担保业务模式和产品,加强贷款项目监管,不断提高担保服务能力。

    保险部门要做好补充,发挥好风险阻隔、经济补偿功能,防范和化解金融扶贫风险。
来自: 三门峡日报 ;赵仁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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