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3日,记者从市统计局获悉,今年上半年我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8.1%,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7.8%,增幅比全省平均水平低0.2个百分点,与全国平均水平持平。 “通过分析今年上半年的相关数据得知,我市城镇居民四项收入(工资性收入、经营性收入、转移性收入、财产性收入)三增一降。从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构成情况分析,工资性收入仍然是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主要来源。”市统计局的工作人员说,我市城镇居民工资性收入人均7349.8元,比去年同期增加214元,增长3%,占可支配收入的52.2%。“这主要受益于从今年1月开始补发行政单位2016年全年公务用车补贴及工资改革提高了工资标准。还有一个原因是煤炭价格上涨,煤炭行业经济效益好转,职工收入有了保障。”市统计局的工作人员说。 记者了解到,今年年初以来,市政府加大了对民营企业、私营企业的扶持力度,出台了一系列针对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对个体经营者放宽了税收政策。这些举措使城镇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从业人员增多。 城镇经营环境的不断改善,极大地提高了城镇居民的收入;个体收入的增加带动了家庭经营性收入的快速增长。我市城镇居民人均经营性收入3120.4元,其中第三产业人均经营性收入达到2796元,比去年同期增加433元。“另外,人均养老金或离退休金收入的增长是带动转移性收入增长的主要因素。”市统计局的工作人员说,由于银行存贷款利率不高、股市低迷、城镇居民财产性收入走低,我市城镇居民人均财产性收入只有686.8元,比去年同期下降20.4%。 “在豫北地区,我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长速度处于中间水平。我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幅比安阳和新乡均高0.3个百分点,比焦作低0.5个百分点,比濮阳低1.1个百分点。”市统计局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来自: 网易新闻 ;陈嘉祯
|
Copyright © 2001-2021, Tencent 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