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回复截屏 新野猴戏艺人携猴卖艺,是否涉嫌非法运输珍贵野生动物,是否触构成犯罪,这个涉及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继承与发展,更让刑法理论界争议纷纷的案件,引发了全国关注。10月底,黑龙江林区中级法院受理鲍凤山等4人提起的上诉。鲍凤山4人等待的同时,很多猴戏艺人对上诉寄予厚望,他们希望案件能胜诉并为新野猴戏正名。
10月28日,辩护律师团给黑龙江林区中级法院、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三级法院同时发出要求二审公开审理并全程视频直播的申请。昨日下午1时41分,最高人民法院通过电子邮件回复,“猴戏”一案,要依法公开审理。
“猴戏”一案,引起最高人民法院关注
自鲍凤山、鲍庆山、苏国印、田军安4名猴戏艺人在黑龙江被刑拘、后被法院认定犯“非法运输珍贵野生动物罪”后,新野猴戏一直处于社会舆论的风头浪尖,虽然4人因情结轻微不予刑事处罚,但“非法运输珍贵野生动物罪”的罪名,却结实地落在了他们身上。10月,鲍凤山等4名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决定上诉,随后3省8名律师组成的律师团将上诉状、案件材料递交给黑龙江东京城林区基层法院,希望二审能公开审理。
回到家乡的鲍凤山拉着他心爱的猕猴走在村口的小路上,原本就不爱说话的他更加沉默不语。他们一直等待二审的开庭,很多猴戏艺人也在等,他们对上诉寄予厚望,希望案件胜诉能为新野猴戏正名,不希望这个案件成为这门“非遗”的末路。
10月28日,辩护律师团给黑龙江林区中级法院、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三级法院同时发出要求二审公开审理并全程视频直播的申请。昨日下午1时41分,最高人民法院回复:“鲍凤山你们好,你来信提出对黑龙江东京城林区法院一审判决不服,已提出上诉,并要求二审法院公开审理并全程视频直播,对你们反映的问题,我院十分重视,我已批转林区中院要依法公开审理此案。”
“《刑法》里有法律规定二审除了死刑案件、检察院抗诉案件、对一审认定的事实证据提出异议外,其他上诉案件可以书面审理。本案是个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属于其他应当开庭案件的一种,如果不开庭审理,会给司法公信力带来一定的影响。”梅溪律师事务所律师马海涛说。
艺人希望,开庭审理能为新野猴戏正名
在接到最高人民法院的回复之前,等待二审的新野猕猴艺术协会会长张俊然一直在忐忑中,“我们一直搞不明白,祖祖辈辈传承下来的新野猴戏,省级非遗的民间传承,怎么就成了犯法?”张俊然说,“通过这段时间法律专家、学者对这一问题的探讨我们不违法,我们不愿意‘犯罪’的帽子扣在我们身上。”
张俊然希望“猴戏”一案能公开开庭审理,他认为这样透明度更高,公信力更强,更重要的是,能在全国范围内给猴戏艺人以及从事与猴戏艺术相类似的民间艺人进行普法教育。如果上诉胜利,不仅能一下子摘掉新野猴戏“犯罪”的帽子,为传承千年的新野猴戏正名。而且能从法律层面上保护相类似的民间艺人的权益。“猴戏作为文化艺术,还是应该传承下去。法律也应保护这些传统技艺,而不是限制其传承,如果上诉胜利了我们就放心大胆地到各地耍猴。要依然是败诉,那对猴戏是一个严厉的打击,猴戏可能要因此失传了。”张俊然说。
“最高院的回复显示出其对本案的重视,无论案件结果如何,本案能公开审理都是依法治国的一次体现。”马海涛说,“我们已为案件做好了辩护准备。”
来自: 南阳日报 ;原作者: 陈菲菲 微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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