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北京召开的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表彰大会上,河南省鹤壁市被中央综治委授予“2013至2016年度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市”称号,实现了“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市”三连冠,首次捧回全国综治最高奖“长安杯”。 据了解,“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市”每4年评比一次,连续三届获得“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市”荣誉称号的城市才有机会获得“长安杯”。“长安杯”是中央综治委对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取得显著成绩城市授予的最高荣誉称号,也是衡量一个城市文明程度、管理水平和社会和谐与否的重要标志。 “我们要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根本标准,健全落实综治领导责任制,积极推进社会治理创新,有效防范、化解、管控社会稳定风险,推动平安鹤壁建设迈上更高水平。”根据鹤壁市委书记范修芳的要求,近年来,鹤壁市不断提升平安建设工作水平,坚持把平安幸福鹤壁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该市强化领导责任,严格落实综治领导责任制,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鹤壁市财政每年拿出500万元专门设立平安建设奖,组织领导体系更加完善,齐抓共管合力不断增强。 在平安建设工作中,鹤壁市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和源头治理,进而探索出了“一评四会”矛盾预防化解机制,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各级党委政府重大决策事项和项目建设的前置条件和刚性门槛,做到应评尽评。同时,强化源头预防,将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在老城区建立民情调查服务机制,解决民生问题,化解社会矛盾,该区安全感和满意度迅速提升并在近三年保持河南全省前列,补上了鹤壁全市短板,经验在河南省推广。 此外,该市推进法治建设。依法行政工作连续两年被评为全省优秀等次,被确定为全省行政审批标准化试点市;依法治理信访稳定突出问题,赴京非访、集体访逐年大幅下降。积极创新法治宣传教育载体形式,夯实了基层基础。综治信息化系统实现联网运行,综治中心全部建成,一村一警全面落实,公共区域视频监控实现全覆盖,扎实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平安创建活动。 截至目前,鹤壁市公众法治环境满意度连续3年位居河南全省第一,被中宣部、司法部和全国普法办表彰为2011-2015年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城市;公众安全感和对政法机关执法满意度持续保持全省前列。这些荣誉见证了鹤壁市十二年如一日致力于打造平安鹤壁的不懈追求,也对该市多年来平安和谐的社会秩序、人民安居乐业的幸福生活作出了最好注解。
来自: 光明网 ;陈嘉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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