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民网 首页 综合 省内资讯 查看内容

无牌无证载汽油 交警查获除隐患

2017-10-15 09:50 | 评论: 0

摘要: 2017年10月12日,桐柏县月河公安检查站查获一辆无牌无证运载散装汽油的三轮车,并依法予以处罚。 2017年10月12日,桐柏县月河检查站严格执行上级公安机关“十九大”安保工作要求,启动一级查控勤务模式响应,按照 ...

        2017年10月12日,桐柏县月河公安检查站查获一辆无牌无证运载散装汽油的三轮车,并依法予以处罚。

         2017年10月12日,桐柏县月河检查站严格执行上级公安机关“十九大”安保工作要求,启动一级查控勤务模式响应,按照“逢车必查、逢疑必查”的原则,充分发挥“过滤网”和“桥头堡”作用,加强对过往车辆、人员安全检查,严防危险物品、危险人员,严防不法分子和可疑车辆流窜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全力维护社会大局持续稳定,积极为十九大创造安全稳定、畅通和谐的交通环境。  

         9时许,一辆无号牌三轮摩托车从湖北方向驶入检查站,但在民警伸手示意例行检查时突然加速闯卡,民警迅速采取措施将三轮车拦停,发现三轮车载有两壶液体,并散发有刺激性气味。

        当民警询问该塑料桶中装的是什么时,驾驶人称是汽油,这着实吓了民警一大跳。据其交待,是从湖北省淮河镇购买的,买回用于磨豆腐机器上,有购买条据。

        经查,驾驶人刘某,男,桐柏县月河镇汪庄村人,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未悬挂机动车号牌,车辆未购买强制保险。

        民警告知刘某,汽油属于危险品,这样运输无疑是一颗“移动的定时炸弹”, 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并耐心地向其解释相关法规,告知汽油和液化气等一样都属于危险物品,三轮车携带易燃易爆物品的危害。

        经过民警的解释和批评教育,刘某认识到自己的违法行为,并感到有些后怕。

         当事人刘某无证驾驶无牌照无交强险的三轮摩托车上道路行驶,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第十一条第二款、第十七条之规定,根据其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九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将面临分别处于200至2000元罚款、200元罚款和2倍保费的处罚。

         由于刘某购买的汽油是用于自家使用,经派出所民警教育后立即予以整改。辖区派出所通过函告出售散装汽油的加油站所在地派出所加强管理对未经登记批准出售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目前,桐柏交警大队依法对刘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无强制保险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交警提醒:使用三轮车运输汽油,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由于三轮车稳定性差,一旦车辆发生侧翻或与其它车辆发生碰撞,造成汽油桶泄露,在遇到明火等情况,随时可能引起爆炸,将对驾驶人及周边人群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巨大伤害。因此,桐柏交警告诫广大驾驶人朋友,切忌随车携带汽油等易燃易爆物品。

         桐柏月河省际公安检查站在党的十九大安保中承担着重要责任,桐柏交警立足全局,舍家忘我,履职尽责,以昂扬的精神状态、强烈的责任意识和务实的工作作风全力投入到各项安保维稳工作中,加强对过往大客车、危险物品车辆、重点关注地区车辆进行全面重点排查、检查,严格按照人、车、物等检查流程,坚决排查过滤掉各种安全隐患,守好南阳的“东大门”, 为辖区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豫民网



难过

郁闷

无聊

擦汗

奋斗

慵懒

最新评论


Copyright © 2001-2021, Tencent 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