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天是第三个全国交通安全日,今年的主题是“抵制七类违法安全文明出行”,交警部门针对超速、超载、酒驾、毒驾、闯红灯、占用应急车道、不礼让斑马线等七类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整治。记者调查发现,不礼让斑马线的现象在我市仍不少见。要做到充分保障行人路权,形成机动车礼让行人、行人文明通过斑马线的社会默契,我们还需要做很多工作。
1 现场:斑马线上的乱象
车不让人险象环生
11月28日12时,在玻璃厂路与九都路交叉口,人行横道上的绿灯亮起后,大量刚放学的学生由北向南走上斑马线过马路。此时,8辆车由东向北正常右转经过斑马线,却没有一辆车停车让行。还没来得及穿过马路的学生不得不站在路中央等候,直到右转车辆全部驶离后方才起步向前,此时绿灯放行时间不足5秒,不少学生快速跑过,两名学生差点与一辆快速行驶的电动车发生碰撞。
催促噪声让人心烦
11月29日15时许,在开元大道与龙门大道交叉口东北角的安全岛,记者看到,在安全岛与人行道之间的右转车道上施划有斑马线,时常有行人通过斑马线到安全岛等待通过。在记者驻足观察的20分钟内,发现多数右转车辆在行人经过斑马线时未停车让行。即便部分车辆被大量通过的行人逼停在斑马线外,也频繁鸣笛催促行人。
车辆频频占压斑马线
11月28日17时许,记者来到施划有斑马线却无民警值守的定鼎路与洛浦路交叉口,在定鼎路与凯旋路交叉口排队的车辆一度排至此处。15分钟内,仅有3辆车在停车等候时未占压斑马线。一辆由南向北行驶的轿车在斑马线前停车礼让行人,但临近车道的另一辆轿车立刻加塞,行人不得不在车流中穿梭方可通过马路。
同样施划有斑马线的定鼎路与五院北巷、周公路、文宣巷等道路交叉口,这样的情况大同小异,有的路口车辆较多,斑马线完全被占压,行人不得不在路中央的隔离桩附近等待很长时间。
2 声音:斑马线,不能视而不见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明文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灯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记者走访发现,市民对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的怨言甚多却又无可奈何。在洛龙区某公司工作的王先生说,不少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并无右转信号灯,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的行为十分普遍。部分人行横道信号灯放行时间较短,行人不得不在没有安全岛、导流线的路中央等待,存在安全隐患。
并非所有驾驶员都不了解车辆需要礼让斑马线的法律规定,但是驾驶员也有自己的理由。市民张婷说,她曾停车让行,但身后的车辆不停地鸣笛催促,尤其是当自己前后都有车时,她只能紧跟着前面的车通过路口。
“现在,礼让斑马线成了许多驾驶员心里明白但开车时糊涂的准则。”拥有10年驾龄的市民韩建军说。
3 交警:会严格执法,更需自觉配合
市交警支队法制科民警告诉记者,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未减速行驶的,处2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记3分;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遇行人通过时未停车让行的,处200元罚款,记3分。
相关规定于2013年1月1日起生效,但时至今日,仍有不少驾驶员在被民警拦下时称不知有此规定。
“有的驾驶员知道不礼让斑马线不对,但对于车辆应该如何礼让行人不太清楚,目前驾驶员培训考试对这一内容涉及并不多,后期也缺乏强化的教育培训。”老城交巡大队副大队长李怀立说,不礼让斑马线的行为也折射出目前驾驶员教育培训存在重考试、轻文明交通习惯养成的问题。
李怀立为驾驶员提供了一套“礼让斑马线攻略”。(如示意图)
市交警支队有关负责人表示,无民警值守和监控探头的小路口通行压力大,在早晚高峰时段,民警忙于疏导重要路口和易堵点(段)交通,无暇顾及其他,受制于执法力量有限,单靠处罚来引导车辆礼让斑马线作用有限,还需驾驶员自觉配合。
有市民提出,对于附近车流量大却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和监控探头的小路口,可通过建设人行天桥保障行人路权,安装监控探头,抓拍不礼让斑马线的车辆。对此,该负责人说,此类路口多且小,加装监控探头、建设人行天桥涉及多个部门,协调难度大,受制于城市发展规划,一些小路口并不适合建设人行天桥。
4 期待:全民养成礼让习惯
今年10月11日,中州路与新街交叉口北侧斑马线上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无驾照的蔡某驾驶无牌轻便摩托车将正在斑马线上过马路的行人王某撞伤。虽然蔡某因无牌、无照和逆行对事故承担主要责任,但民警调查发现,王某通过斑马线时,人行横道信号灯为红灯,因此,王某需承担次要责任。
参与事故处理的市交警支队事故处理大队五中队中队长张尚斌表示,发生在斑马线上的交通事故数量极少,但此事故也提醒大家,要想在全社会形成机动车礼让斑马线的氛围,少不了行人的参与。
“交警部门加强执法查处不礼让斑马线的行为有助于驾驶员养成文明礼让习惯,但行人闯红灯影响车辆正常通行,会让相关宣传的效果大打折扣,行人和驾驶员也需换位思考,同时固化良好出行习惯。”张尚斌说。
今年3月1日起实施的《洛阳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修订)针对行人做出规定:在设有人行横道、过街天桥、人行地下通道等过街设施的两侧各50米范围内横过机动车道的,应当使用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设置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的指示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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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做法值得借鉴
杭州市在引导机动车礼让斑马线方面做得十分出色。
早在2011年,杭州市就将通过人行横道项目纳入驾考范围,走在全国前列。在人流量大的道路竖起“车让人”电子显示牌,积极引导车辆礼让斑马线。
在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中,杭州市交警采用先“公”后“私”策略:要求全市公交车、出租车、公务用车、公务员开的车等“公”字头车辆带头礼让,以此带动私家车文明出行。
为固化文明习惯,今年11月,杭州市交警部门除现场执法外,在人流量和车流量大、无交通信号灯且不礼让行为多发的6条斑马线前启用新式“电子警察”,24小时抓拍不文明礼让的车辆,力图通过引导和鞭策等多种途径,纠正不礼让斑马线的陋习,机动车礼让行人、行人放心快速通过的社会默契正在形成。(苏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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