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社区居民更多地了解日常法律知识,确保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害,7月12日下午,花园路司法所联合甲院社区开展《劳动保障法》宣讲活动。 活动中,针对居民关心最多的社会保险费用以及劳动者维权方式问题,工作人员给居民宣读了《十九大报告解读及劳动法常见问题》宣传手册,让居民了解到用工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 生活中,很多用人单位并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或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社会保险自理”,这些都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关于维权,可以到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的,可以到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到劳动保障部门投诉或申请工伤认定、要求支付社会保险待遇等,如果劳动保障部门有关机构拖着不办,或者对其结果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法律援助。 通过开展此次法律法规宣讲,帮助社区居民增强了依法维权意识,进一步提高了居民的法律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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