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园路司法所 开展公共法律服务进社区活动

2021-11-23 10:58 | 评论: 0

摘要: 为了履行村(居)法律顾问工作职责,11月22日下午,花园路司法所联合省民航社区邀请北京市盈科(郑州)律师事务所第二党支部书记程巧梅、党员律师周莉伟、实习律师陶宁、程运亨到省民航社区,开展现场服务和法律咨询 ...

为了履行村(居)法律顾问工作职责,11月22日下午,花园路司法所联合省民航社区邀请北京市盈科(郑州)律师事务所第二党支部书记程巧梅、党员律师周莉伟、实习律师陶宁、程运亨到省民航社区,开展现场服务和法律咨询活动。

活动现场,社区居民周女士就近期遇到的暖气入户涉及的法律问题向律师咨询,程巧梅律师耐心的听完周女士的疑惑,从法律专业角度对周女士的疑惑进行解答。程律师讲到,暖气入户涉及“相邻权”这一法律概念,相邻权指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在处理相邻关系时所享有的权利。具体来说,在相互毗邻的不动产的所有人或者使用人之间,任何一方为了合理行使其所有权或使用权,享有要求其他相邻方提供便利或是接受一定限制的权利。相邻权实质上是对所有权的限制和延伸。“相邻”意味着只要他人不动产的使用对自己不动产的使用产生影响,或者说对本人不动产的使用影响到他人不动产使用的整个辐射面积和空间,都可称作“相邻”。

通过本次公共法律服务进社区活动,将法律服务送到居民家门口,向广大居民普及了法律知识,提升了法律宣传效果,极大增强了广大居民的法律意识和法观念,也帮助居民解决了现实问题,赢得了社区居民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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