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民网7月16日讯 每个人或绝大多数人自我文明行为汇聚在一起,就能使其身处的社会呈现出整体的文明风貌,人人受益、个个舒畅。做文明人,办文明事, “践行价值观、文明我先行”,是中央和省委的重要倡导,作为社会的每分子——每个人都有责任、有义务以自身言行,对社会文明程度的提升作出自己应有的努力。 文明行为对别人有益,行为者自己同样受益。如果想着自己行为文明、交往对象不文明,自己就吃亏了,这种认识就走入了误区。“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对方不文明,自己报之以不文明,人人如此,这个社会就会陷入畸形发展的怪圈,最终人人受害,整个社会将坠入可怕的优胜劣汰、强者生存的丛林状态。“投我以桃,报之以李”,古人尚且以善为善、以善报善。今人不遑多让古人,在今天构建现代文明社会的过程中,同样可以汲取古人的善良美德,应该做得更好。 文明社会的形成是一个渐进的过程,文明行为的常态化既要着眼于大体,更要立足于点滴小事的积累。古人云,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公交车上为行动不便者让座、银行内办理业务时自觉排队、过红绿灯时遵守交通规则……这些看似再平常不过的些微小事,在深受较高程度城市文明浸淫的市民那里,不过是社会生活中的常识罢了;而对于思维意识还停留在计划经济短缺时代的居民而言,却还不能自觉地把这些文明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这些有悖于文明程度提升、不利于社会进步的思维和行动既需要自觉意识的培育,更需要规则的约束和引导。 做文明人、办文明事,是构筑文明社会的必然要求和必经之路,是享受美好人生的天然所需。 ![]()
来自: 周口日报 ;原作者: 杜少华 王未昌 豫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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