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毕业生就业创业与郑户籍生源同等政策扶持 记者昨日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今后,凡在我市进行就业失业实名登记的非本地户籍毕业生,就业、创业都能享受与本地户籍生源同等的政策扶持。 政策规定,全国高校毕业生可在我市进行求职登记和失业登记,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并将其纳入免费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和就业扶持政策实施范围。专家解读说,将到本地求职的非本地户籍离校未就业毕业生纳入我市“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范围,适应了高校毕业生流动性大的特点,突破了现行以户籍为主的就业服务管理模式。 按照规定,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在本市享受就业扶持,首先需要在本地实名制登记,才能享受到创业服务、就业见习、职业培训、就业帮扶等全方位的政策扶持。对符合条件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我市将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此外,对毕业年度内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人员,在创业地(工商注册地)给予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和申请小额担保贷款,个体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10万元;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可按照人均10万元确定贷款规模,总额不超过100万元。对初始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市政府将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5000元。
来自: 郑州日报 ; 呢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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