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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流转强农富民

2014-12-16 11:16 | 评论: 0|来自: 新乡日报

摘要: 本报讯 (记者 王海玲)近年来,新乡市坚持把推进土地流转、实现主导产业规模化经营作为推进“三农”工作和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有力抓手,采取多种形式,使土地流转向优质农产品基地、农业龙头企业和种植能手、种植大户 ...
       本报讯 (记者 王海玲)近年来,新乡市坚持把推进土地流转、实现主导产业规模化经营作为推进“三农”工作和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有力抓手,采取多种形式,使土地流转向优质农产品基地、农业龙头企业和种植能手、种植大户集中。通过建立农业合作社,加强服务网络建设,搭建土地流转平台,促进了土地的规模化经营及农业产业化发展。
       昨日,记者来到延津县小潭乡延生有机蔬菜合作社,尽管天气寒冷,但是几十座温室大棚内却是生机勃勃。工人们有的忙采摘、有的忙育苗,一派繁忙景象。延津县小潭乡大潭村村民邵文萍高兴地告诉记者,自从加入了合作社,自己不仅省去了外出打工的奔波之苦,还可以拿两份收入。
       邵文萍喜滋滋地说,以前种地,一亩地最多收入1000多元钱,但是现在通过土地流转一亩地能带来收入1200元,还可以给合作社打工,再领取一份工资。
       延津县延生有机蔬菜合作社成立于2012年8月,乘着土地流转的东风和依托当地蔬菜种植优势,仅仅用了两年时间,合作社就流转土地800余亩,带动农户150余户。2015年,合作社建设规模计划达到5000亩。延生有机蔬菜合作社理事长秦法河说,是土地流转让合作社“活”了起来。而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在5年内完成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这也让他对合作社下一步的规范化发展充满了期待。秦法河说,自己有信心用5年的时间,把合作社建设成为年产有机蔬菜40吨,年销售总产值达6亿元的全国最大生态农业产业园。
       据延津县农业局副局长张全中介绍,土地流转与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相结合,已成为延津县最主要的农业经营方式之一,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通过入股和租赁等土地流转方式不断发展壮大。目前,延津县土地流转已达40多万亩,占全县耕地面积的40%左右。
       来自市农业局的统计数据显示,截至目前,我市新增土地流转面积14.8万亩,累计规模已达到174万亩。近期,我市制定了《新乡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工作已经顺利启动,并在20个村开展了试点工作。土地流转中契约交易行为将得到进一步规范,增强了土地流转的稳定性,为强农富民打下了更为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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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新乡日报 ;不离;不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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