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昨天在洛阳受审 公诉人指控他“非法行医” 受害人认为他“故意杀人” 他本人则辩称“我没罪” 河南商报讯 (首席记者 胡巨阳)“神医”胡万林非法行医一案,昨天在洛阳公审。 一同受审的,还有胡万林的弟子吕伟、唐孟君、贺桂芝。当天,洛阳市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中央电视台、新华社、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等20余家新闻媒体及各界群众200余人参加了旁听,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还通过@洛阳中院微博直播了庭审过程。 公诉机关指控:2000年9月,胡万林因非法行医罪被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罚金十五万元,2011年12月11日刑满释放。 2012年8月,胡万林的弟子吕伟在网络上注册名为“自然之子”的博客,对胡万林大肆吹捧。后胡万林的弟子唐孟君联络人员进行培训,称由胡万林亲自传授医学理论,谋取非法利益。贺桂芝根据吕伟、唐孟君的安排收取每人200元的食宿费。去年8月31日10时许,胡万林、吕伟等人带领云某等12人到新安县龙潭大峡谷云成宾馆。云某按照胡万林传授的方法服用“五味汤”后出现呕吐、抽搐、昏迷等症状,吕伟将该情况告知胡万林,胡万林遂拿出自行调制的药水让吕伟等人对云某进行施救。吕伟、贺桂芝、唐孟君等人拿到药水后按照胡万林的指使,采取灌药水、往身上浇水等方法救治云某。 宾馆老板见到云某昏迷不醒后,向村医及乡镇卫生院求救,云某经抢救无效死亡。另一名学员农某也出现昏迷症状,被送往新安县人民医院抢救后脱险。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胡万林、吕伟、唐孟君、贺桂芝的行为均已构成非法行医罪。 而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及其委托代理人则认为,4名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并要求判决4名被告人连带赔偿原告丧葬费等各种经济损失共计110万元。 法庭上,被告人胡万林、吕伟、唐孟君、贺桂芝均辩称自己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其辩护人亦做了无罪辩护。 合议庭没有当庭判决。审判长宣布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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