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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场必须至少免费半小时 新《商丘城市管理条例》亮点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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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0-10 13:13: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原标题:《商丘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明年1月1日起实施 8大亮点抢先看

文/晚报记者 刁志远 实习生 高露 图/晚报首席记者 魏文慧 来源:商丘网—京九晚报

  美好的环境来之不易,大家都应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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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生活在城市中,每天出门,出店经营、占道经营的商铺将道路占去一半,办事停车却发现车位被人私自安装了地锁,想要方便却找不到厕所,公园游玩要时刻防备宠物粪便……这些困扰大家的问题将能得到有效解决。9月29日,河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查批准了《商丘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这是我市获得地方立法权以来制定的第二部地方性法规。

此前,《条例》已于今年8月31日经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此次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将由市人大常委会公布,自2018年1月1日起实施。

趋势 城市管理立法势在必行

近年来,我市城市发展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就,持续开展“六城”联创,全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天蓝了、水清了、道路整洁了、公园绿地多了,城市功能不断完善,城市形象不断提升,城市活力不断增强。我市先后成功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国家园林城、国家森林城、全国双拥模范城和省级卫生城、省级文明城。

对一座城市来说,城市建设固然很重要,如果管理跟不上,城市功能就要大打折扣。正如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周树群在省人大常委会上说的那样,为适应商丘城市建设快速发展态势,持续有效解决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充分发挥立法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制定一部符合商丘实际、可操作性强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法规是非常必要的。

为此,市人大常委会在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将商丘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确定为我市2017年立法项目。随后,市人大常委会扎实推进该立法项目的调研、起草、征求意见、修改和审议等各个环节工作,确保《商丘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制定工作顺利实施。8月31日,《条例》经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二审通过;9月29日,《条例》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查批准。

《条例》共有六章五十条,明确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基本原则、责任分工和执法主体,对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进行规范,并规定了违反《条例》的法律责任。《条例》的实施对有效解决我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改善城市整体面貌、优化人居环境,提升城市管理规范化、法制化水平,建设生态优美、宜业宜居、人文智慧的美丽商丘都将发挥重要引领推动作用。

《条例》有哪些亮点?跟记者一起来看看。

亮点1 明确区域责任主体,拒绝推诿扯皮

一堆建筑垃圾,社区说归环卫清理,环卫说是小区的清理范围,小区物业说谁扔的谁清理……这样互相推诿扯皮的事以后将不会发生,《条例》明确了各区域的责任主体。

城市道路、广场、地下通道等公共区域,以及公共厕所、垃圾处置场(厂)、垃圾中转站、垃圾箱等环境卫生公共设施,由市容和环境卫生作业处理。居住区、城中村、背街小巷由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实行物业管理的,由物业服务单位负责,物业管理部门监督管理。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等单位的庭院及其家属区,由本单位负责。车站、公交站点、停车场、公园、绿地、旅游景区和文化、体育、娱乐等公共场所,由经营者负责;无经营者的,由管理人负责。商品交易市场、展览展销场所,由管理单位负责;商场、宾馆、饭店等场所,由经营者负责;无管理单位、经营者的,由所有权人负责。铁路、公路、河道、涵洞、公共水域及沿线、沿岸和城市道路附属设施,由管理单位负责。电力、通讯、邮政、供水、供气、供热等公共设施,由经营单位负责。阅报栏、户外广告设施、报刊亭、临街商户、经批准设置的便民摊点,由经营者负责;无经营者的,由所有权人负责。在建工地由施工单位负责;待建工地由所有权人负责;拆迁工地由属地政府负责。化粪池由产权单位负责;产权不清的,由所在地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临街单位、商铺墙根至人行道侧石范围内的卫生和经营秩序由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临街单位和商铺应当予以协助。其他区域的市容和环境卫生,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

亮点2 沿街店铺住宅 不能想搭就搭、想占就占

《条例》规定,临街建(构)筑物的外立面、房顶、阳台、平台、外走廊,不得堆放、拉扯、吊挂、晾晒有碍市容的物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依附于建(构)筑物违法搭建附属设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城市道路两侧或者公共场所堆放物料或者商品、设置气模、搭建临时建(构)筑物及其他设施。确需临时占用城市道路或者公共场所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保持周围市容和环境卫生整洁。禁止封闭临街立面一楼敞开式走廊。禁止占压城市道路增设户外电梯、步梯。

亮点3 收费停车场必须至少免费半小时

随着机动车的不断增多,城区停车难问题越来越凸显,更有个别人私圈乱占地面设立停车场收费。对此问题,《条例》有了明确规定, 利用闲置场地设置机动车临时停车场的,应当经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利用城市道路、公共场地设置的机动车临时停车泊位,应当免费。公共场所经批准设置的临时停车场、临时停车泊位实行停车收费的,免费停车时间不得少于30分钟并予以公示。

亮点4 共享单车停放不能妨碍交通和市容

共享单车在方便市民出行的同时,由于乱停乱放又被不少市民投诉。对此,《条例》规定,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共享交通工具的准入管理和经营服务管理。共享交通工具经营者应当采取电子围栏等技术手段规范运营和服务,及时清理妨碍市容环境卫生和公共交通秩序的共享交通工具;拒不清理的,由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予以清理。对乱停乱放问题严重的共享交通工具经营者,限制其投放。共享交通工具承租者应当文明使用、规范停放。

亮点5 机动车清洗场(点)设三个禁区

《条例》规定,机动车清洗场(点)应当符合市容和环境卫生标准、城市排水和交通安全等要求。城市快速路、高架桥、主干道两侧红线控制区域;公共场所、城市游园绿地、城市水域和水源保护区等区域;妨碍生产或者市民生活的区域禁止设置机动车清洗场(点)。

亮点6 根据需要可临时划定 便民经营区域、摊点

我市是传统农业大市,每年6月至10月,瓜果、蔬菜等农产品大量集中上市,农户往往在街头摆摊设点销售。一律禁止流动摊贩,不利于保护农户和市民利益,完全放任不管,又会给城市交通、市容带来很大压力。对此《条例》规定,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根据需要可以划定临时便民经营区域、经营摊点。临街和广场周边的经营者不得擅自超出经营场地的门、窗、外墙进行店外经营、作业或者展示产品。国家机关、车站、医院、学校和幼儿园周边200米以内不得摆摊设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城市道路、公共场地从事经营活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禁止区域内进行露天烧烤或者为露天烧烤提供场地。

亮点7 经营性场所厕所 对外免费开放

为破解“如厕难”问题,《条例》不仅对公厕和移动式厕所进行了规范,同时规定临街商铺等经营性场所的内部厕所在营业时间内应当免费对外开放。

亮点8 具体条文 规范城区养狗

如今,许多城市家庭养了宠物狗。宠物狗除了给主人带来种种乐趣外,也给其他人的生活带来种种麻烦。怎样文明养狗,而不是养狗不成反成患,《条例》有了规定:居民饲养犬只及其他宠物不得影响环境卫生,对犬只及其他宠物在道路或者其他公共场所产生的粪便,应当及时清除。

责任编辑:李德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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