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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 价值1384万房产查封期间被过户续:5被告人被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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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6 22:54: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这是我省首次对虚假诉讼当事人给予惩罚
    本报讯法院审理一起涉款1000万元的虚假诉讼,此案未开庭即在网上炒得沸沸扬扬。4人起诉李某等人,要求法院对其房产确权。主审法官发现,原告打官司是假,目的是想通过虚构债务纠纷,非法转移纠纷财产。
    为严惩虚假诉讼,12月5日,登封法院决定对涉案的5个当事人分别给予10至15日拘留,并处以5万至30万元罚款。这是我省首次对虚假诉讼当事人给予惩罚,也是首例被查实并严惩的案件。
    2011年7月28日,河南迪汇达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迪汇达公司)以1384.0469万元购买了华诚荣邦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诚荣邦公司)位于平顶山市的一处商用房。2012年11月,因迪汇达公司无力偿还李某等人总计4050万元的借款,李某等人向登封市法院起诉,登封市法院对涉案房产予以查封。2012年11月7日迪汇达公司以拖欠张淑梅1000万元借款未还为由,将该房产转让给张淑梅。
    2014年4月,张淑梅等人向登封市法院提出执行异议申请,请求登封市法院解除对涉案房产的查封,被驳回。2014年5月,张淑梅等人将李某等人作为被告,迪汇达公司、华诚荣邦公司作为第3人向登封市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依法确认涉案房产归原告所有。然而,经调查发现,迪汇达公司拖欠张淑梅的1000万元是由迪汇达公司汇给张淑梅的。
    一审驳回张淑梅的诉讼请求,认定该诉讼为虚假诉讼,张淑梅等人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今年11月12日,郑州中院驳回上诉请求,裁定维持原判。
    为惩处虚假诉讼行为,昨天上午,登封法院分别判处张淑梅等4被告人和共同制造虚假诉讼的迪汇达公司负责人10至15天的拘留,并分别处5人5万至30万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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