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引导职工用法律维护和保障自身利益,该市工会把构建“四位一体”维权机制,变为工作中的“利器”。建立普法宣传教育机制。根据基层工会和职工多样化学法需求,提供“餐单式”普法宣传。用职工易于接受的方式和途径进行普及,开展普法宣讲巡回“上门服务”“网络在线”式普法、剖析典型案例等形式,增强普法的时效性和针对性,形成职工主动学法、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良好氛围。 加强工会法律援助新机制。今后,该市工会将大力加强工会法律人才和志愿者队伍建设,为各级工会、广大职工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帮助。建立专兼职劳动关系协调员队伍,提升劳动争议调解水平,预防和减少劳动纠纷。引进、培养和聘请一批高层次、高素质、复合型的工会公职律师或具有法律职业资格的法律人才,为工会和职工提供专业法律服务。加大工会购买法律服务力度,搭建社会化职工法律服务平台,借助社会资源为工会维权事业服务。 创新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机制。建立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意见书、建议书以及劳动安全有奖举报等制度,与劳动监察部门建立监督协作机制,对违法企业共同下达劳动法律整改意见书,增强监督实效。主动配合人大执法检查、政协视察活动,督促企业依法用工、规范管理。 健全劳动争议预防调解机制。下一步将着力加强企业、区域性和行业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构建多层次、广覆盖的劳动争议调解网络,把劳动争议调解纳入社会化大调解格局。加强劳动关系预警机制建设,做好事前防范,将尽可能多地把劳动争议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避免劳动关系矛盾扩大化。 漯河市总工会相关负责人表示:预计到2016年底,全市各级总工会法律工作部门取得法学本科以上学历或法学学士以上学位的工作人员不低于部门总人数的80%,法律工作部门负责人、兼职劳动争议仲裁员,都应取得劳动关系协调员资质。实现85%以上基层工会、100%的区域行业工会建立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一支正规化、职业化、专业化的劳动关系协调员队伍,全面提升劳动法律监督、劳动争议调解和仲裁水平,预防和减少劳动纠纷,促进全市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