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2日,按照省人大常委会要求,驻马店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召集驻马店市直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座谈讨论《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驻马店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德轩出席会议。
为防治大气污染,保护和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保障公众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环境保护部去年起草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并广泛征求修改意见。 驻马店市环保局、驻马店市住建局、驻马店市工信局等单位负责人陆续发言,就与本部门有关的条款提出了很好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大家一致认为,草案强调源头治理、全民参与,强化污染排放总量和浓度控制,增加了对重点区域和燃煤、工业、机动车、扬尘等重点领域开展多污染物协同治理和区域联防联控的专门规定,明确了对无证、超标排放和监测数据作假等行为的处罚措施。 张德轩在讲话时指出,修改大气污染防治法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实践,是保护我们的生活、生态环境,保护公民健康,促进经济发展的必由之路。各级政府要坚持依法行政,进一步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各级环保部门和牵头部门,要密切配合搞好宣传,形成合力;提出的修改意见,汇总后将上报省人大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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