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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河南省光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通过细致摸排,拨开层层迷雾,将一起肇事方故意误导侦察方向的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成功破获,有力地打击了肇事者的气焰,维护了当地社会稳定。 2015年1月12日18时40分许,光山县光白路斛山乡街道发生一起交通事故,肇事车辆逃逸,现场一老者躺在地上,伤势严重。交警大队事故处理民警赶到现场时,伤者已送往医院,现场只遗留有几片摩托车或电瓶车倒车镜的碎片,另有一条货车后轮留下的制动痕迹,再无其他线索。此时,周围围观群众七嘴八舌地议论开来:有的说肯定是一辆摩托车,从地上遗留的倒车镜碎片很容易看出来;有的说是一辆大货车,因为现场有货车的刹车痕迹,且光白路上往来的货车比较多;有的说可能是一辆电瓶车等等。当民警向他们询问具体情况时,他们又都说事发时没有在现场。 由于当时天黑,事发时没有目击者在场,现场走访没有获得任何有价值线索,民警及时赶到医院,伤者因伤势过重,经抢救无效死亡,通过对比事故地附近路段的视频监控录像,但天黑后监控视频分辩率极低,仍然没有得到有价值线索。案件一时陷入僵局,办案民警只能以现场为中心,扩大走访范围,两天后的案情分析会上,综合各小组上报的工作情况,案件仍然没有任何实质性进展。 案情扑朔迷离,但人命关天,办案民警迎难而上,对整个案情重新疏理,运用科技手段进一步对事发路段的视频监控进行反复比对,终于发现有一处监控视频显示,事发时间段内有一辆二轮电瓶车及几辆轿车经过。没有发现有货车,综合死者的尸检报告,办案民警大胆排除了轿车或货车肇事的可能,从而锁定那辆神秘的电瓶车。但天黑后监控的视频分辩率极低,看不清二轮电瓶车的颜色、品牌、型号,也看不清二轮电瓶车骑车人的外貌特征,案件仍然不能快速侦破。 “人在做,天在看”,尽管案件再次陷入僵局,办案民警相信一定会找到隐藏的肇事者,又一次的案情分析会上,专案组决定走群众路线,充分发动群众的力量,在事发现场周围大量张贴悬赏通告、寻找事发时间段骑电瓶车的人。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有群众反应,在事发时段,事发地附近居民梅某树驾驶二轮电瓶车路过。民警立即传唤梅某树,在对梅某树询问的过程中,梅某树以为警方没有掌握实质性的证据,强调自己的电瓶车完好无损,而现场遗留有倒车镜碎片,百般狡辩,拒不承认。大队长余家术亲自参与询问,对其保持强大的心理攻势。同时动用科技手段,从其近亲属方面寻找突破口,获得铁的证据,最终突破梅某树的心理防线。 原来,梅某树驾驶二轮电瓶车沿光白路由东向西行驶,因视线不好,看不清路面上的情况,左胳搏撞上了前方行走的行人高某,将其撞倒后,梅某树以为高某伤势不重,又因天黑,现场没有其他人看见,就驾车逃逸,半小时后,梅某树返回时,发现被他撞倒的高某伤势严重,有生命危险,梅某树心存侥幸,更害怕承担责任,以为既没有目击者,又没有遗留下任何“物证”。且他本人及家属还在外面四处放风:“现场有证据,要么是大车,要么是摩托车,而且车肯定被撞坏了”。然而,再狡猾的猎物终究斗不过好猎手,几经较量,最终梅某树败下阵来。 2月8日,梅某树被光山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河南省光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原作者: 李健 黄勇 豫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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