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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赵勇)根据《河南省机动车存放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和《南阳市中心城区道路和公共场地临时停车场(位)管理办法》等规定,市中心城区停车场车辆临时停放看管服务收费标准近日出台。 市中心城区车辆临时停放看管服务收费属经营服务性收费,收费实行政府定价和市场调节价两种定价形式。政府定价标准由市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市场调节价标准由经营者自主定价。政府定价范围:经市城市管理部门批准占用城市道路及道路附属设施的停车场(位);占用公共场地和国家投资建设的体育场、图书馆、医院等露天或地下配套停车场;商住两用建筑物的配套停车场以及机场、码头、车站、旅游景点等具有自然垄断经营性质的专用停车场。市场调节价范围:商场、娱乐场所、宾馆酒店、写字楼等建筑物的自建配套停车场以及利用非国有资源开办的非自然垄断经营性质的停车场。实行政府定价的临时停车场,车辆停放看管服务按不同车辆类型实行计次收费或计时收费。 为优化停车资源,改善停车环境,缓解停车难的问题,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建设立体停车场,对符合政府定价的立体停车场,经营者可申请实行一场一价,单独核定。 所有车辆临时停放服务收费必须执行明码标价规定经营者在收费地点或车辆停放场所醒目位置设置明码标价牌,标明经营者名称、停车场位置、批准文号、场地规模、服务内容、车辆类型、计费单位、收费标准、定价形式、免费存放时限、行业主管单位和经营单位的服务监督电话以及“12358”价格举报电话等。
来自: 南阳日报 ;微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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