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顺应司法体制改革大局,在本级法院司法体制改革尚未全面铺开之际,未雨绸缪,变被动改革为主动适应,在吃透精神,把握司法体制改革主线的基础上,帅先在本院开展新型合议庭审判制度改革。 该院新型合议庭审判制度改革以优化审判职权配置,落实主审法官办案责任制为基础,以建立主审法官审判团队,实行主审法官负责制,创新案件专业审判机制为抓手,目标任务明确,改革方案详实,整体改革工作已全面展开。 此次新型合议庭审判制度改革的目标任务:一是优化审判资源配置。科学设置和组建新型审判团队,既发挥主审法官的业务骨干作用,确保重大、疑难、复杂、敏感案件由主审法官办理,又调动审判团队内其他成员的积极性,充分发挥集体智慧,形成整体合力。二是明确办案责任。严格落实主审法官、合议庭的办案责任,切实解决合议庭“责任不明”、“合而不议”、“简单附议”等问题;明晰合议庭内部职责分工,确保合议庭成员平等参与、共同决策、共同负责。三是厘清审判权、审判管理权与审判监督权的关系。明确各审判主体的审判职责,规范院长、庭长的审判管理与监督职责,区分行政管理权与审判管理权,努力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四是实现人员分类管理和专业化审判。探索人员分类管理办法,激发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提高工作效率;建立专业化的审判团队,促进法官队伍专业化建设,提高队伍整体素质。五是完善法官职业保障。建立相应的物质保障与激励机制,实现权、责统一,确保法官更好地履行职责,增强法官职业尊荣感。围绕以上目标任务,该院制定了相应的改革措施。第一步,确定新型合议庭设置。根据本院各类案件平均受案数及现有庭室设置情况,确定新型合议庭设置数量,全院按照立案、刑事、民事、行政、审判监督等审判职能设置新型合议庭17个,细化案件分类,推行专业化审判。依托本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设立刑事、民事、行政3个大合议庭,负责审理在本辖区内有重大影响、重大、复杂、疑难案件。第二步,选任新型合议庭主审法官。按照该院新型合议庭审判制度改革方案主审法官选任办法,设置的20个新型合议庭主审法官采取选任相结合的方式产生,依托本院审判委员会成立的刑事、民事、行政3个大合议庭的主审法官由主管副院长或审判指导组副组长担任,促进审判委员会由会议制向审理制转变。其他17个新型合议庭选任出主审法官22名,其中11名主审法官由各审判庭庭长担任,其余11名主审法官通过竞争遴选产生。该院邀请省法院、市委、市人大、市政协的领导,郑州大学、商丘师范学院、市委党校的专家教授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与院党组成员一起组成主审法院遴选委员会,于4月13日听取了25名参选法官的竞选演讲,按照遴选办法选定了11名新型合议庭主审法官。第三步,明确新型合议庭人员组成、职责分工。为把新型合议庭打造成专业、高效的办审判团队,该院以专业化、精细化审判要求为宗旨,根据法官的专业特长,整合调配法官资源,完善了新型合议庭的人员配置,同时明确了新型合议庭主审法官、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等组成人员的职责,新型合议庭审判制度改革的新框架已初步形成。
来自: 法制网 ;张亚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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