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洗车点经营行为,维护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营造良好的工作、生活、学习环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第四次城管委全会工作部署,结合城管工作实际,我市出台并实施中心城区洗车点专项整治方案,对不符合城市规划和污水处理条件、可能影响市容或存在扰民问题的露天占道洗车点不规范洗车经营行为依法进行取缔,并通过建立和完善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提升城市形象。 据了解,本次专项整治将在6月初全面展开,整治范围包括中心城区所有洗车点。整治标准为:不得占用机动车道、人行道、消防通道、园林绿地、河道河堤、公共广场进行洗车、擦车等经营活动;不得在护栏、路牌、栅栏围墙、绿篱等设施上吊挂、晾晒洗车毛巾、坐垫等物品;不得占用机动车道、人行道、公共通道等摆放洗车、擦车、装潢等设施设备及洗车标志牌;洗车店(点)外不得有污水外溢、坑洼、积水、乱扔垃圾等现象;不得排放废弃油渍,污染城市道路等;不得有车辆碾压损坏人行道现象及其他违反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的行为。 据市城管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本次专项整治行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四区组织实施,市城管办负责协调、督查工作。四区城管部门首先要详细摸清辖区洗车点名称、位置、作业场地面积、有无占道经营、堆物行为,有无污水直排,是否无照经营或超范围经营,是否登记造册、形成台账,然后再按照不影响市容、不污染环境、不扰民的原则,积极引导进场进店规范经营;对擅自占用城市道路、公共场所违法经营的洗车点,依法向经营者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促其自行整改或搬迁;对拒不整改或搬迁的,予以强制取缔。另外,四区在整治规范的基础上,还要对辖区洗车点明确管理责任人,采取定人、定岗、定路段、定职责的办法,加强常态化、规范化管理,建立长效化管理机制,坚决杜绝占道洗车现象反复、回潮。在专项整治期间,市城管办将会同新闻媒体和相关职能部门组成考核组,采取现场督办、专项督查等方式对整治工作进行督查考核,并将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作为当月中心城区城市管理工作综合考核排名依据。
来自: 周口网-周口日报 ;张亚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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