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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安阳市城市框架不断扩大,近年来,不少新建小区拔地而起。在新建小区带给人们设施完善、配套兼备生活的同时,不少问题也随之而来。车位“只卖不租”就是其中的老大难。9月21日,安阳市民吴女士称,锦江城市花园小区的车位只出售不租赁。得到消息后,记者前往现场进行调查采访。 买不起车位 把车停放小区外 吴女士告诉记者,她所居住的锦江城市花园小区车位的高价格让她望而却步。因为没买车位,吴女士只能每天把车停放在小区门口的便道上,车辆被剐蹭情况时有发生。吴女士说:“出现问题后,我找过物业和售楼处,他们都表示只对小区内部区域负责。但是那么高的车位价格真的让我们这些‘房奴’有心无力。可是车位真的可以‘只卖不租’吗?都是小区内的面积,按理说应归全体业主所有,开发商这样是不是有些不讲道理?” 昨日9时许,记者来到位于市文昌大道与中华路交叉口附近的锦江城市花园小区售楼处。由于是周末,看房的人很多,恰巧有一对正在看房的年轻夫妻因为车位的问题咨询工作人员:“平面车位12万,立体车位8万,我的车也才7万,难道就不能租吗?要是买太不合算了。”听闻此言,工作人员只是再三表示:“车位目前只有出售这一种方式,能不能租我们也做不了主。”听到工作人员的回答,不少在一旁看房的市民也提出异议:“毕竟买套房子已经好几十万了,再拿出十万左右买车位真的是件不容易的事。” 现场,一位想要购房的男性市民为记者算了一笔账:“房贷每个月2500元,车位倒是可以分期付款,那也要一个月2000多元,这样一来,一个月光是贷款就要5000元左右,压力真的很大。” 车位“只卖不租” 现象较为普遍 “不买车位就没法停车,现在车位都是‘只卖不租’,车不得不放在小区外的道路上。现在一个车位超过10万元,比一辆普通车的价格都高。”家住市华富世家小区的王先生反映,该小区的车位,开发商也是“只卖不租”。 随后,记者以买房者的身份来到位于市文明大道东段海兴御花园小区,接待处的销售人员告诉记者:“我们的车位现在是只出售不租赁,一个车库是15万元。小区地面上的车位暂时还没划分,也没有明确规定是卖还是租,但是肯定不会免费使用的。” 记者查阅现行的《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发现其中没有相关的规定。律师提醒,业主们要想避免“车位之争”,最好是将车位问题加到购房合同里。然而,目前的问题是,很多小区车位卖不掉,而开发商拒不出租,导致资源大量闲置。 相关链接 针对车位“只卖不租”的问题,其他省市如何解决? 有媒体报道,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于2009年5月1日开始实施。该《条例》第五十条规定,车库应当优先满足业主、物业使用人停车需要。业主、物业使用人要求承租车库的,建设单位不得以“只售不租”为由拒绝,车库租赁费的标准按照有关部门发布的指导价格确定。 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对此就作了全新的规定,对未出售或附赠的车位、车库,建设单位“只售不租”的,最高可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记者 牛思明 实习生 刘小乐)
来自: 安阳晚报 ;原作者: 牛思明 刘小乐 不离;不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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