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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邑:关于对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材料交办单办理结果的公示

2016-8-3 13:21 | 评论: 0|来自: 网易

摘要: 7月29日,夏邑县收到《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材料交办单》(第11批 62、64 号)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针对我县海征污水处理厂污染环境问题、会亭镇刘齐炉村小铸造厂环境违法问题,迅速采取措施,依法依规 ...

7月29日,夏邑县收到《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材料交办单》(第11批 62、64 号)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针对我县海征污水处理厂污染环境问题、会亭镇刘齐炉村小铸造厂环境违法问题,迅速采取措施,依法依规予以了严厉查处。

(一)调查核实、处理情况

1. 夏邑县会亭镇刘齐炉村30多家铸造厂,扬尘污染严重。

(1)举报基本属实。经查, 该镇刘齐炉村35家小铸造厂采用淘汰落后的生产工艺进行冶炼铸造,没有任何治污设施,扬尘直接外排,污染环境。

(2)夏邑县人民政府已对该村35家铸造厂下达了关停文件(夏政【2016】60号),夏邑县委、县政府已组织力量依法依规对该村35家铸造厂拆除生产设备、供电设施,清运原材料,切实维护周边群众的环境权益。

2.夏邑县海征污水处理厂排放废水颜色发黑,臭味难闻,污染环境。

举报不属实。经现场调查核实,海征污水处理厂设施正常运行,在线数据显示排放达标,排放口废水颜色正常,无臭味。

(二)追责情况

1.给予夏邑县工信局副局长刘道坤行政警告处分;

2.给予夏邑县产业集聚区规划中心主任(现在工信局工作)尹小勇记过处分;

3.给予夏邑县工信局节能与综合利用股股长张辉记过处分;

4.给予夏邑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党组成员、主任科员卢云海警告处分;

5.给予夏邑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稽查大队中队长朱团结记过处分;

6.给予夏邑县环保局党组成员卢勇记过处分;

7.给予夏邑县环保局环境监察三大队队长余理勇记过处分;

8.给予夏邑县会亭镇政府主任科员董耕耘记过处分;

9.给予夏邑县会亭镇政府包村干部王磊记过处分;

10.给予夏邑县会亭镇刘齐炉村党支部书记刘洪亮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11.中共国网河南夏邑县供电公司委员会给予会亭镇供电所所长孙荣军行政记过处分;

12.中共国网河南夏邑县供电公司委员会给予会亭镇供电所运行管理员郭延安行政记过处分。

夏邑县人民政府

2016年7月31日

来自: 网易 ;叶春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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