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禹州市投资总公司发行的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成功发行,资金额12.8亿元,成为国家发改委批准的全国11个试点城市中第4支、我省首支县级城市的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 该债券由中原银行禹州支行为资金监管和落地行,该债券发行规模12.8亿元,期限为10年,发行利率3.89%,是迄今为止我省发行利率最低的一只企业债券,为企业节约财务成本1.32亿元。该债券资金将全部用于禹州市中心城区地下停车场建设项目。 该债券的成功发行,是在中原银行许昌分行领导及有关部门的大力营销下,历时9个月克难攻坚,于8月15日上午成功落地中原银行禹州支行。这是继一月初城投债资金12亿元落地后又一大营销成果,从而推动12.8亿元的一般对公存款。 同时也标志着中原银行许昌分行在积极深入践行总行“以人为本、业绩导向”的经营理念迈出了坚实的一步,为进一步加快机制建设,提升县域支行经营能力提供了活力。另一方面为该行在推行“商行+投行”营销模式上开创了业务“红河”,对实现中原银行许昌分行规模持续增长起到积极作用,为进一步加强与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合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来自: 中原银行 ;王文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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