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记者从市退伍安置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退伍办”)获悉,在2016年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上,我市将采取有效措施扶持退役士兵就业创业。 按照规定,2015年退役士兵分两批离开部队到地方报到。据统计,2016年度我市共接收2015年退役士兵2253人。目前,我市正在积极探索适用军队士兵一年两次退役的接收安置办法。对9月份离队的退役义务兵,原则上与12月离队的退役士兵一并纳入2016年安置计划。 同时,我市将以“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为契机,积极搭建退役士兵就业创业服务平台。民政部门将会同相关部门通过组织职业介绍、就业推荐、专场招聘会等方式,开展“双向选择”,扶持退役士兵自主就业。我市将进一步落实扶持就业创业各项优惠政策,把扶持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优惠政策中规定的就业服务、教育优待、小额贷款、个体经营减免费用和税收等各方面优惠政策,适用于所有自主就业退役士兵。 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服现役年限计算为工龄。从高校毕业生中征集的士兵退役后,可参照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向原就读高校再次申请办理就业报到手续。
来自: 新乡日报 ;原作者: 李蕊 孫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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