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当前人民调解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全区社会的稳定,示范区司法局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努力推进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各项工作,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职能作用,重点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加强基层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工作。重视基层人民调解员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培训,切实提高其调解水平,真正做到懂法、用法。
二是做好走访摸排工作。利用各种机会深入到群众中去,宣传讲解与农业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法律法规,了解群众的思想动态,解答群众提出的疑难问题,对矛盾纠纷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处理。
三是健全完善人民调解工作制度。人民调解委员会各项调解工作制度建立健全,成文发布,公示上墙。加强《人民调解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采用下乡赶集、发放传单、网络宣传等方式方法,让广大群众了解、知晓《人民调解法》。提高广大人民群众遇事找法、谋事用法,自觉运用法律解决纠纷、解决矛盾的法律意识。 四是重视抓好矛盾纠纷的回访工作。通过回访,及时掌握首次调解后,当事人双方的思想动态,引导和教育他们严格遵守法律,履行约定的义务,进一步巩固调解成果。
(开封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司法局 基层股 程宝)
赵思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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