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郭某家属将一面绣着“为民解忧,尽职尽责”的锦旗送到示范区司法局工作人员手中,对示范区司法局工作人员的帮助表示了深深的感谢。
郭某在开封市一铝厂工作,2016年8月13日凌晨,59岁的郭某在工作时因身体不适突然晕倒,后经开封市第一人民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
事故发生后,厂房负责人因和郭某家属就赔偿金无法达成一致,前往城西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寻求帮助,希望能通过调解解决他们之间涉及的赔偿事宜。为避免矛盾激化影响社会安定,示范区司法局在接到请求后,从局基层股、城西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抽调人员成立调解小组,及时了解事故发生情况。调解小组一方面向郭某家属做思想工作,耐心讲解《劳动法》、《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法律知识,引导郭某家属提出自身合理诉求,另一方面向铝厂严明法律责任,让塑料厂做好赔偿资金的准备。 经过多方协调,在示范区司法局和城西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联合主持之下,双方各派代表进行谈判并达成协议:郭某家属承认铝厂已承担郭某所有抢救费用及慰问金13万元,并一次性赔偿郭某家属包括丧葬费、死亡赔偿金、抚恤金、子女及郭某母亲的赡养费赔偿金25万元,双方当场签下调解协议书,事情得到圆满解决。
示范区司法局通过优化街道人民调解员结构,提高了人民调解专业水平和质量,扩大了人民调解影响力。截至目前,已成功调解数千例,探索出一套推动人民调解工作发展的新路子,充分发挥了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的第一道防线的作用,化解矛盾,为打造平安和谐示范区做出积极贡献。
来自: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司法局 ;原作者: 程宝 赵思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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