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市有关部门获悉,我市正在开展药品价格专项检查,重点查处7种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违法行为。 此次检查重点为2015年6月1日以来价格出现异常波动的药品原料、药品品种,集中力量解决群众和企业反映强烈的问题,重点查处以下7种行为:原料药、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达成、实施垄断协议的行为,行业协会组织生产经营企业达成、实施垄断协议的行为;原料药、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以不公平高价销售原料药、药品的行为;社会零售企业虚构原价、误导性价格标示等价格欺诈行为;医疗机构不执行政府定价药品零差率、加价率政策的行为;政府定价药品以突破政府规定的最高出厂(零售)价格销售的行为;不按规定执行明码标价、价格公示制度的行为;其他违犯价格法、反垄断法的行为。 据悉,全市药品价格专项检查工作将于10月25日结束,检查对象为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含原料药及药品的生产企业)、药品流通企业、社会零售药店、医疗机构(含非公立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血站、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平台、药品采购机构、相关行业协会等。 市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市民可以拨打12358投诉举报药品价格违法问题,违法行为一经查实,违法者将被依法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典型案件将通过新闻媒体曝光。
来自: 洛阳网—洛阳日报 ;原作者: 记者 高峰 通讯员 张建国 孫婷
|
Copyright © 2001-2021, Tencent 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