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调解卷宗,是人民调解活动的真实记录,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人民调解卷宗质量和人民调解员调解纠纷的水平。为此,今年来,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司法局加强对辖区88个调解委员会调解卷宗的规范化建设进行监督指导,严把人民调解卷宗质量关,不断提升我区人民调解工作质量。
一、提高思想认识。人民调解卷宗的整理能够更加有效的总结巩固调解工作成效,要求人民调解员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人民调解卷宗的整理归档工作,牢固树立人民调解卷宗的规范化意识,严格按照上级卷宗格式要求整理归档;对调解员在调解卷宗整理上敷衍了事、马虎失责导致严重不达标的,扣发人民调解工作补贴。
二、加强业务指导。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司法局依托7个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利用各种培训会及检查等机会对社区调解员进行培训、指导,认真按照《人民调解文书》对卷宗的要求和标准统一制作《人民调卷宗》,内容包括:调解卷宗的封面、申请书、调查记录、调解记录、协议书、回访记录,并进行统一装订。调解卷宗要求达到规范性、完整性、合法性、真实性。
三、强化督查指导。今年4月份至7月份,对现有的88个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人民调解卷宗进行了一次彻底质量评查。就文书格式的使用、受理案件程序是否规范、办理案件是否合法、案件文书是否完整、档案管理是否规范等多方面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质量检查评查。对个别人民调解卷宗填写不够完整、不够规范,纠纷类别不准确,有遗漏少项现象及不符合人民调解文书格式的卷宗直接退回并由经办人补充和完善,确保人民调解文书制作水平得到提高。
来自: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司法局 ;赵思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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