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市民政部门获悉,省民政厅近期发布表彰决定,授予全省236个社会团体“全省先进社会组织”称号,其中,我市10个社会团体获此殊荣。 我市商丘市物流业商会、商丘市福建商会、商丘市水上义务救援队、商丘市义务工作者联合会、商丘市心理咨询师协会、商丘市星光老年之家、商丘市颐寿园老年公寓、民权县林七乡农民用水者联合会、睢阳区新城实验小学附属幼儿园、睢县育才学校被授予“全省先进社会组织”称号。 此次受表彰的先进社会组织主要表现在遵纪守法,组织机构健全,内部治理完善,运作程序规范,社会责任感强,社会公信度高,发挥作用明显,具有良好的社会形象。
来自: 商丘网—商丘日报 ;原作者: 李娅飞 孫婷
|
Copyright © 2001-2021, Tencent 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