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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柏检察院:“三不放过”塑造“环保检察”

2016-10-17 12:40 | 评论: 0|来自: 新浪河南

摘要:   “我现在真是后悔呀,不学法、不懂法,不知道办理任何土地使用审批手续,就盲目建设物流园被判了刑。今后要学法守法,懂政策、守规矩。”日前,因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并处罚金5万元的某 ...
  “我现在真是后悔呀,不学法、不懂法,不知道办理任何土地使用审批手续,就盲目建设物流园被判了刑。今后要学法守法,懂政策、守规矩。”日前,因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并处罚金5万元的某物流有限公司经理安某悔恨地对记者说。这是桐柏县检察院实施“三不放过”策略查办危害生态环境各类犯罪以来,办理的一起典型案件。

  去年12月份,县检察院进行行政执法法律监督时发现了这起案件线索,通过立案监督程序,公安机关依法查清了安某非法占地52.34亩(建物流园),毁坏农田33.98亩(建房屋、水泥硬化路面及铺垫石渣等)的犯罪事实。

  桐柏县是生态大县、资源大县,最大的优势在于生态,淮河源头生态保护关乎淮河流域上亿人福祉。然而,滥伐树、乱占地、乱采砂、乱采矿等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时有发生。究其原因,一方面是随着矿产品、林产品价格的上扬,少数人经不住经济利益的诱惑,还有一些群众不懂法、不守法,另一方面,则是一些行政执法部门或单位还存在不作为、滥作为、慢作为等“权力任性懈怠”,甚至有一些失职渎职问题。针对这些问题,该县将“法治元素”植入淮河源头生态保护系列机制中,实施“三不放过”策略,即对危害生态领域刑事犯罪嫌疑人不放过批捕追诉,对渎职者不放过查处,对造成漏错的执法环节和漏洞不放过查明真相,塑造新时期“环保检察”形象,实施“法治护绿”。

  该院把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作为执法监督的“关口”,对涉罪的犯罪嫌疑人不放过批捕追诉。通过建立“快办”机制,畅通打击生态领域犯罪“绿色通道”,惩治生态领域的“害虫”一刻也没有停止。检察长曾军经常告诫检察干警及职能部门负责人:“对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打击不力,就是对淮河人民的犯罪。”2013年以来,该院采取专案办理、依法介入、加强监督、快捕快诉等工作策略,共受理审查起诉非法占用耕地、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滥伐盗伐林木等危害生态环境案件47件49人。

  对渎职者不放过查处。通过查处和纠正执法中的问题,严查深挖危害生态领域案件背后的司法人员徇私舞弊、收受贿赂、贪赃枉法等渎职犯罪。主要是施行了危害生态环境公职人员责任倒查机制,主要体现为常态化查处职务犯罪行为。2014年以来,共查办涉及破坏环境的职务犯罪13案19人,保持了惩治此类犯罪的高压态势,消除了“权力任性懈怠”问题。

  对造成漏错的执法环节和漏洞不放过查明真相。通过介入侦查引导取证,促使公安机关严格办案程序;通过开展行政执法检察现场监督,督促环保领域行政执法部门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大胆执法。通过建立生态修复机制,治愈环保“伤疤”。2014年以来,该院共向公安、林业、国土等部门发出检察建议29件,监督相关职能部门集中开展大型执法活动9次,关闭非法采矿点10个,查封5个,取缔污染小工厂、小作坊19个,拆解采砂船10艘(其中4艘当事人自行拆解),取缔洗砂点16个,捣毁非法建筑13座,共恢复土地面积300余亩,补种林木1.2万余株,此举增强淮河源头“绿肺”功能,县域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

  “三不放过”策略既塑造了“环保检察”,又扮靓淮河源头,现如今桐柏的天更蓝、山更青、水更绿,相继获得了“全国水土保持暨生态环境建设示范区”、“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河南省生态县”等荣誉称号。桐柏县委书记莫中厚称赞说,该县的“环保检察”作为一种现象、一个创举,既是基层生态环保机制的创新,更是县域党建工作的又一“闪亮品牌”。
来自: 新浪河南 ;叶春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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